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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民商法学试题

一、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北大2002研)

答: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依传统民法理论,财产可分为有体财产与无体财产两大类,前者是指占有一定空间,具有一定形状和体积,人们用五官可感知的某种物质实体,而后者则为人类脑力劳动创造的非物质财富,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本身即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但它可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而且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可以为人们所了解和掌握。第二,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在知识产权领域内,除商标权不直接涉及人身权利内容外,其他各类权利均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内容,第三,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哪种“知识”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须由法律具体规定,有的知识产权的取得还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审批、第四,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创造智力成果较为困难,但使用、复制和传播它却比较容易,因此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即视为对权利人之侵犯。第五,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为法律之产物,而立法权属国家主权,故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签订双边条约或该国参加国际公约外,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第六,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有效期届满,除依法续展者外,权利人的权利即自行终止,丧失效力的知识产权,其智力成果便进入公有领域。

[参考资料]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财产保险制度中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北大2002研)

答:财产保险制度中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并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所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所发生的损害或者损失。被保险人依保险合同从保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金,并不妨碍其仍然可以对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被保险人如果既行使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又行使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能会就同一保险标的获得双重补偿,这不符合财产保险的损害填补原则。因此,当保险人依约履行保险给付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就相应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该第三人有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向该第三人追偿。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已为保险金给付。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前,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第三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而取得部分或者全部赔偿,保险人只能在给付保险金时,相应扣除被保险人已经取得的赔偿。第二,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数额。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组成人员行使保险代位权,除非其故意造成保险事故而致被保险人损害。

为了保障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放弃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若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或者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权的,保险人在不能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而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该行为无效,第三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放弃赔偿请求权为由对抗保险人。

[参考资料]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动产无权处分行为在物权法上的效果。(北大2002研)

答: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我认为,尽管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接受物权行为无因理论,学者的主张亦不一致,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本身的规定经常游离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即对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多少有所区分,而这种区分又已成为学界经常运用的分析工具之一,因此应当从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分离的角度或者说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相分离的出发点来认识我国法律框架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可知:在物权法上,出卖人的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或者出卖人嗣后是否取得处分权,但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无权处分的买受人是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还必须结合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这里需要稍加说明的是:

首先,无论是我国民法还是外国民法均规定,无权处分得因权利人单方面追认的意思表示而生效,不必再经无权处分人或合同相对人任何一方的同意,因此,权利人对无权处分的追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可直接使无权处分行为取得物权法上的法律效力。如果无权处分人嗣后因买卖、赠与或继承等原因取得处分权,则无权处分行为亦确定地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

但是,如果权利人拒绝对无权处分行为进行追认,同时无权处分人亦不能取得处分权,则无权处分行为确定地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法律效力。如果无权处分人已经交付了标的物,则产生不当得利的问题。但是如果接受交付的第三人系善意第三人,并为一定的给付,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则该第三人可因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权。由此可见,无权处分行为在物权法上系效力待定行为,同时又与不当得利、善意取得等制度的运用紧密相连。

[参考资料]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北大2002研)

答:最高额抵押权,又称限定额抵押权或根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预定—最高限额,而以抵押物担保的一种特殊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与普通抵押权相比较而言,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在订立合同时是确定的,而实际发生的债权额在订立合同时是不确定的,当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数次债权交易结束时,如果实际发生额低于担保的最高额,则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限。如果实际发生额高于担保的最高额,则以双方确定的抵押担保的最高额为限,超出该最高额部分的债权不予抵押担保。第二,最高额抵押权主要适用于借款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也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第三,由于最高额抵押权的主合同债权是不确定的,因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参考资料]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上),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根据新合同法所规定的一项制度说明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北大2002研)答: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诚实行事、讲求信用,不能有欺诈行为,而法官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解释法律和合同的过程中亦应贯彻这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可以各种形式贯彻到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还可用来解决立法所未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因此在法学界又被冠之以“透明条款”、“帝王规则”之称。合同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亦有多处表现出这一原则的精神。如缔约过失制度即为鲜明的一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

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性质介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之间发生九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成立之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忠实、照顾、告知等义务。(2)当事人—方违反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包括我国合同法上规定的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及违反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和照顾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保密义务等等行为。(3)对方因—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受有损害,即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且其损害与一方的缔约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关系成立之前,本不属传统民事责任范畴,但确有可能存在一方不正当损害对方利益的情事,正是由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才使得当事人之间失衡的利益关系得以矫正。

[参考资料]魏振瀛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4.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北大2002研)

答:惩罚性赔偿,又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其一,其功能并非仅在于弥补受侵害人的损失,还具有惩罚和制裁严重过错行为的性质;其二,确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时,除了考虑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以外,还要特别考虑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赔偿能力等等;其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往往高于受侵害人的实际损失;其四,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须由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英美法国家采用的制度,我国也可加以借鉴和引进。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传统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威吓力是有限的,不能阻止某些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而对此类违法行为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助于遏制其发生。此外,有些侵权行为虽然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可能性质非常恶劣,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难以弥合的痛苦,此种情况下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亦有助于对受侵害人加以慰抚,而且让侵权人意识到此类行为的后果非常严重,从而减少或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参考资料]魏振瀛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5.简评修改后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北大2002研)

答: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均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与无效婚姻有关的各种法律规定,是保障结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付诸实施的必要手段,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 1980年的婚姻法仅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却没有规定违反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婚姻具有何种效力。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在基本法的层面上填补了空白,设立了较为完善的有关无效婚姻的规范体系。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还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的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为可撤销婚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法律效力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法律效力。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则专属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

在我国设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是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但该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我国只将违反当事人意愿的婚姻视为可撤销婚姻,其余均为无效婚姻。此种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范围太窄,不利于婚姻秩序的稳定,或者说国家干预太多。有些国家将违反公益要件的婚姻视为无效婚姻,违反私益要件的婚姻视

为可撤销婚姻。这种区分比较合理一些。其次,这一制度仅规定了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效力,而回避了违反结婚程序要件的所谓事实婚姻的效力,未能为实务界提供操作标准。最后,该制度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效力与无效婚姻的效力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似乎对婚姻的事实先行性考虑的不够。

[参考资料]巫昌祯主编:《婚姻家庭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二、论述题(25分)

论有限责任的制度价值及其局限性。(北大2002研)

答:有限责任,主要是公司法的概念,它指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财产责任。对于有限责任的理解应当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在对外关系上,公司的责任与其股东的责任相分离,公司只对因自身的活动所产生的债务负责,出资人或参加人只对因自己的活动所产生的债务负责,两者在法律上严格区分,不能混淆;其二,在内部关系上,公司承担责任所需的独立财产是由公司成员的出资构成的,而公司的独立财产为其清偿对外债务的担保,因此公司股东必须足额出资,如果有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现象,则须补足出资财产以供公司清偿债务。

有限责任制度的显著特点在于,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相区分,股东在足额出资后不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正是有限责任制度使得公司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成为法律主体之一。这一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使公司成为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因为,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性质使投资者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但投资者利益仍能按其投资比例得到最大程度保障,因为法律并没有限制最高的红利率。股东风险责任的有限和股东资产受益的无限共同构成促进和刺激投资者积极性的最好机制保障。

但有限责任制度也带来一些问题,如股东以公司为工具逃避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公司法上有公司人格否认理论作为对有限责任制度的局部修正,以避免此类不公正现象。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主要是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为,当某一公司形式因被他人控制或操纵而不再具有独立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时,执法机关将无视该公司法律形式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隐身于其背后的控制者或操纵者——股东或其他当事人,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公司人格否认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中首创的一个判例法原则,也称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该理论已被英、德、日等国在司法实践中接受并加以运用,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甚至将该法理立法化。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确立和使用在于防范利用公司逃避应当由股东或他人承担的法律和契约义务,保护债权人及其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人格独立就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揭示利用公司进行不正当活动的目的,不承认被利用公司的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股东责任有限和经营自主,否认公司人格即在特定行为上要求控制或操纵公司的人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以保障他人的债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因公司人格独立,将被利用公司的行为直接视为利用者自身的行为,还可以遏制对公司组织形式的滥用。

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应当认识到其重大法律意义,坚持这一原则。但在我国法律实践中也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形式规避法律和合同义务的现象。例如,国内已发生多起假破产真逃债的案件,就是对公司人格滥用的典型。因此针对有限责任的弊端肯认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资料]江平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郭富青:《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理论基础及适用条件》,

三、案例分析

甲公司拥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价值1000万元。2000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乙公司以1000万元受让甲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年7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经协商后约定:

(1)由于乙公司为甲公司向数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260万元(其中50万元因甲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已经由乙公司代其偿还,其余债务尚未到期),该260万元担保债务应当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中抵销;

(2)甲公司与乙公司曾共同投资200万元(各投资100万元),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担其100万元投资款的返还,甲公司同意,该100万元也从土地转让费中扣除;

(3)甲公司系于1999年3月由一家集体企业进行公司改制而来,改制后乙公司与甲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承包经营,现乙公司提出,由于其接管了甲公司50名职工,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工资、每人工作20年计算,甲公司需支付600万元工资,该项支出也从土地转让费中抵销。

以上各项抵销后,乙公司需要向甲公司实际支付40万元土地转让费。

甲公司现欠某农业银行贷款400万元未能偿还,农业银行知悉上述情况后,认为甲公司是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影响了甲公司的偿还能力,但又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你是农业银行的法律顾问,你能够提供何种法律意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北大2002研)

答:该案中,农业银行应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方式之一。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一是要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二是须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债权,即债务人的上述行为导致财产的减少将会使债权得不到清偿,三是债务人的行为须在债权成立后所为,四是如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如债务人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则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均可成立债权人撤销权。

本案中,农业银行的债务人甲公司以实际支付40万元的价格将实际价值达1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乙公司,确属极低之价。那么是否合理呢?如果具体分析的话,只有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为甲公司还贷50万元的款项有合理的抵销根据,因为存在乙公司的追偿权。债务的抵销以双方互负现实债务为前提,除上述50万元的款项之外,甲公司与乙公司所约定的用于抵销的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其实都不存在:剩下210万由乙担保之贷款尚未到期,难谓乙公司有追偿权;甲与乙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乙作为该新成立之公司的股东,负有足额出资的义务,不能在亏损后要求抽回出资;所谓承包经营合同是由乙公司与甲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签订的,甲公司非该合同的当事人,无由以此合同为根据而对乙公司承担支付职工工资的义务。

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关于债务抵销的约定除了50万元代还贷款之外,其余皆没有法律根据,所以此种抵销约定显然有恶意之嫌:此外,甲公司向农业银行欠贷400万元,现在仅以40万元的价格出让价值1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有侵害农业银行的合法债权之虞。所以,农业银行的债权人撤销权完全成立,农业银行应撤销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所谓抵销债务的约定,当然,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仅限于400万元及其利息的债权范围之内。

[参考资料]魏振瀛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卓顶精文2019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第1题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问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损失费。 A4万元 B5万元 C14万元 D1.2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14条。 第2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A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 B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C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D拒绝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金过分高的处理 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3题 ()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A价款 B赔偿金 C继续履行 D违约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BCD均属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选A。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依据116条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其一,因此要判断选择哪一个条款对乙最为有利,由题中所述可知,适用违约金条款更为有利,乙可以得到6万元的赔偿;其次,选择了违约金条款,就排除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因而依据115条的规定,定金应该返还。总之,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向乙返还定金4万元。本题的四个选项很具有迷惑性,考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第5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存在争议,通说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都是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笔者倾向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是考生在考试中要以通说为标准做答。 第6题 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储存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储存期满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 第7题 如果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一部分义务,他首先要承担何种责任?()

合同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综合练习题(一)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C)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6个月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4年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B)。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互易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旅游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技术咨询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多式联运合同 3.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现急需某品牌和型号的彩电40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我公司将派人前来联系。”该函件属于(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要约邀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反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承诺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5%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30% 5.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6.甲有一古画,先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后觉得乙出价不高,又与丙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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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最高价格、最低价格和总册数。#16) 分别找出各单位当前借阅图书的读者人数及所在单位。17)* 找出当前至少借阅了2本图书(大于等于2本)的读者姓名及其所在单位。18) 分别找出借书人次数多于1人次的单位及人次数。19) 找出藏书中各个出版单位的名称、每个出版社的书籍的总册数(每种可能有多册)、书的价值总额。20) 查询经济系是否还清所有图书。如果已经还清,显示该系所有读者的姓名、所在单位和职称。附录:建表语句创建图书管理库的图书、读者和借阅三个基本表的表结构:创建BOOK:(图书表)CREATE TABLE BOOK ( BOOK_ID int, SORT VARCHAR(10), BOOK_NAME VARCHAR(50), WRITER VARCHAR(10), OUTPUT VARCHAR(50), PRICE int); 创建READER:(读者表)CREATE TABLE READER (READER_ID int,COMPANY VARCHAR(10),NAME VARCHAR(10),SEX VARCHAR(2),GRADE VARCHAR(10),ADDR VARCHAR(50)); 创建BORROW:(借阅表)CREATE TABLE BORROW ( READER_ID int, BOOK_ID int, BORROW_DATE datetime)插入数据:BOOK表:insert into BOOK values(445501,'TP3/12','数据库导论','王强','科学出版社', 17、90);insert into BOOK values(445502,'TP3/12','数据库导论','王强','科学出版社', 17、90);insert into BOOK values(445503,'TP3/12','数据库导论','王强','科学出版社',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l.无名合同是指( B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 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B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B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B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D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B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 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 ) A.清偿 B.清偿抵充 C.代为清偿 D.抵销 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C )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

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不承担该保证责任 D、丙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7、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 B、医院 C、企业 D、残疾人联合会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试题及答案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 一、单选题 1、“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 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收益 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损失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应付共益债务”科目,本科目核算()。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 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收益 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损失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3、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D、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定时清偿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 A、资本公积 B、其他综合收益 C、应付破产费用 D、其他业务收入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 A、应付共益债务 B、应付破产费用

2020年1月浙江自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数据库原理试卷及答案解析

浙江省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数据库原理试题 课程代码:0233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数据库系统中,把可以相互区别的客观事物称为() A.属性 B. 字段 C.文件 D.实体 2.数据库的存储设备和存取方法变化不影响整体逻辑结构的特点,称为数据库的()A.实体独立性 B.物理数据独立性 C.客观独立性 D.逻辑数据独立性 3.数据库系统中,使用专用的查询语言操作数据的人员是() A.数据库管理员 B.专业用户 C.应用程序员 D.最终用户 4.学生社团可以接纳多名学生参加,但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社团,从社团到学生之间的联系类型是() A. 多对多 B. 一对多 C. 多对一 D. 一对一 5.在SQL语言中,用于测试列值非空的语句是() A. IS NOT EMPTY B.IS NOT NULL C. NOT UNIQUE D.NOT EXISTS 6.如果关系模式R上有函数依赖AB→C和A→C,则R中存在() A. 完全依赖 B.部分依赖 C. 传递依赖 D.多值依赖 7.关系模型的参照完整性约束是指() A.限制引用一个关系中的不同元组数据 B.限制引用不同关系中的元组数据 C.限制一个关系引用与之联系关系中不存在的元组数据 D.限制两个关系间的互相引用 1

8.4元关系R为:R(A,B,C,D),则() A.ΠA,C(R)为取属性值为A、C的两列组成 B.Π1,3(R)为取属性值为l、3的两列组成 C.Π1,3(R)与ΠA,C(R)是等价的 D.Π1,3(R)与ΠA,C(R) 是不等价的 9.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X →→Y,其中Z=U-X-Y=Φ,则称X→→Y为非平凡的多值依赖; B.X →→Y,其中Z=U-X-Y=Φ,则称X→→Y为平凡的多值依赖; C.对于函数依赖A1,A2,…,An→B来说,如果B是A中的某一个,则称为非平凡函数依赖; D.对于函数依赖A1,A2,…,An→B来说,如果B是A中的某一个,则称为平凡函数依赖; 10.在嵌入式SQL中,为了把集合操作转换成单记录处理方式,引进了以下哪个概念() A.宿主语言 B.游标 C.DDL语言 D.DML语言 11.已知事务T1的封锁序列为:LOCK S(A)…LOCK S(B)…LOCK X(C) …UNLOCK(B) …UNLOCK (A) …UNLOCK (C) 事务T2的封锁序列为:LOCK S(A) …UNLOCK (A) …LOCK S(B) …LOCK X(C) …UNLOCK (C) …UNLOCK (B) 则遵守两段封锁协议的事务是() A.T1 B.T2 C.T1和T2 D.没有 12.设计DB的存储结构属于数据库设计的() A. 需求设计 B. 概念设计 C. 逻辑设计 D. 物理设计 13.恢复机制的关键问题是建立冗余数据,最常用的技术是() A.数据镜像 B.数据转储 C.登录日志文件 D.B+C 14.下列SQL语句中,能够实现“将查询SC表的权限授予用户U1,并允许该用户将此权限 2

企业破产法律规章制度练习题库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答案解 打印本页 析)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依照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A.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依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 A.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B.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C.裁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

D.裁定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3.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B.破产宣告的裁定 C.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除了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以外,一律不准上诉。 4.依照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公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

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为()。 A.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B.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C.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D.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依照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公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 5.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A.中止执行 B.接着执行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项选择题 1.【答案】A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经济法中破产法练习题及答案重点

一、单项选择题1. 破产界限的实质是( A、经营管理不善 B、造成严重亏损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资不抵债 2.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销 B.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销 C.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人所欠的债务也可抵销 D.破产受理前时,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已到清偿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 3.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A.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用 B.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做人聘请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费用 C.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自己的仓库保管时发生火灾,殃及了近邻,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害,为此,债务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权发生的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费用,文件送达费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A、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裁定 B、宣告破产的裁定 C、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应当由(。 A、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6.关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产生,下列表述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由债权人会议成员选举产生 B.由债权人会议成员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选举产生 C.由管理人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D.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数据库知识考试及答案

数据库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A)、B)、C)、D)四个选项中,只有-个选项是正确的。 (1)在数据库技术中,实体-联系模型是一种( ) A)概念数据模型 B)结构数据模型 C)物理数据模型 D)逻辑数据模型 答案:A)解析:概念模型是对信息世界建模,所以概念模型应该能够方便、准确地表示信息世界中的常用概念。概念模型的表示方法很多,其中最为常用的是P.P.Chen于1976后提出的实体一联系方法。该方法用E—R图来描述现实世界的概念模型,称为实体一联系模型(Entity- Relationship Model)简称E —R模型。 (2)假定学生关系是S(S#,SNAME,SEX,AGE),课程关系是C(C#,CNAME,TEACHER),学生选课关系是SC(S#,C#,GRADE),要查找选修“COMPUTER”课程的女学生的姓名,将涉及到关系( ) A)S B)SC,C C)S,SC D)S,C,SC 答案:D)解析:选修“COMPUTER”课程的女学生的姓名,涉及的字段有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和选课关系,这些分别存放在S,C,SC这3个关系中。 (3)数据是信息的符号表示或称载体;信息则是数据的内涵,是数据的( ) A)语法解释 B)语义解释 C)语意说明 D)用法说明 答案:B)解析:数据是信息的符号表示或称载体;信息则是数据的内涵,是数据的语义解释。 (4)数据管理技术发展阶段中,人工管理阶段与文件系统阶段的主要区别是文件系统( ) A)数据共享性强 B)数据可长期保存 C)采用一定的数据结构 D)数据独立性好 答案:B)解析:人工管理阶段的特点是:数据不保存,数据无专门软件管理,数据不共享.数据不具有独立性。文件系统阶段特点是:数据可以长期保存,文件系统管理数据,数据独立性差,数据共享性差。 (5)下列关于关系数据模型的术语中,哪一个术语所表达的概念与二维表中的“行”的概念最接近?( ) A)属性 B)关系 C)域 D)元组 答案:D)解析:二维表中的“行”即关系数据模型中的“元组”,二维表中的“列”即关系数据模型中的“属性”。 (6)在下面的两个关系中,学号和班级号分别为学生关系和班级关系的主键(或称主码),则外键是( ) 学生(学号,姓名,班级号,成绩) 班级(班级号,班级名,班级人数,平均成绩) A)学生关系的“学号” B)班级关系的“班级号” C)学生关系的“班级号” D)班级关系的“班级名” 答案:C)解析:外键的概念是:当关系中的某个属性(或属性组合)虽不是该关系的关键字或只是关键字的一部分,但却是另一个关系的关键字时,则称该属性(或属性组合)为这个关系的外部关键字或外键。 (7)在FoxBASE中要建立一个与现有的某个数据库有完全相同结构和数据的新数据库,应该使用如下语句中的哪个语句?( ) A)CREATE B)APPEND C)COPY D)INSERT 答案:C)解析:CREATE用于数据定义,COPY用于复制,INSERT用于插入数据。 (8)关系数据模型通常由3部分组成,它们是( ) A)数据结构,数据通信,关系操作 B)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完整性约束 C)数据通信,数据操作,数据完整性约束 D)数据结构,数据通信,数据完整性约束 答案:B)解析:关系模型由关系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和数据完整性约束3大要素组成。 (9)SQL语言集数据定义功能、数据操纵功能和数据控制功能于一体。如下所列语句中,哪一个是属于数据控制功能的?( ) A)GRANT B)CREATE C)INSERT D)SELECT 答案:A)解析:CREATE属于数据定义语句,INSERT和SELECT属于数据操纵语句,只有GRANT(授权语句)才是数据控制语句。 (10)如果有两个事务,同时对数据库中同一数据进行操作,不会引起冲突的操作是( ) A)其中有一个是DELETE B)一个是SELECT,另一个是UPDATE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第1题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问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损失费。 A 4万元 B 5万元 C 14万元 D 1.2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14条。 第2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A 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 B 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C 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D 拒绝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金过分高的处理 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3题 ()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A 价款 B 赔偿金 C 继续履行 D 违约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BCD均属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选A。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

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依据116条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其一,因此要判断选择哪一个条款对乙最为有利,由题中所述可知,适用违约金条款更为有利,乙可以得到6万元的赔偿;其次,选择了违约金条款,就排除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因而依据115条的规定,定金应该返还。总之,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向乙返还定金4万元。本题的四个选项很具有迷惑性,考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第5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 过错责任原则 B 过错推定原则 C 公平责任原则 D 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存在争议,通说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都是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笔者倾向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是考生在考试中要以通说为标准做答。 第6题 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储存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储存期满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 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 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 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

破产法练习题及答案范文

一、选择题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 A.有偿转让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C.放弃债权 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当事人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人民法院 D.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当事人。债务人和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下列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界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许可才能实施的行为。以上四项均属于。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6.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中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试题、答案及详细解析

试题某工厂的信息管理数据库的部分关系模式如下所示: 职工(职工号,姓名,年龄,月工资,部门号,电话,办公室) 部门(部门号,部门名,负责人代码,任职时间) 问题1]解答(a)PRIMARY KEY(b)FOREIGN KEY (负责人代码)REFERENCES 职工 (c)FOREIGN KEY (部门号)REFERENCES 部门(d)月工资〉=500 AND V月工资=5000,或月工资BETWEEN 500 AND 5000(e)count(*), Sum (月工资),Avg (月工资)(f)GrOup by 部门号 [问题2]解答 (1)该行不能插入“职工”关系,它违反了实体完整性中主码必须惟一区分关系中的每一个属性。 (2)该行可以插入“职工”关系,尽管部门号、电话和办公室为空,但是它表示该雇员没有分配到某个 部门。⑶该行不能插入“职32''关系,它违反了参照完整性。因为6在关系“部门”中不存在。 [问题3]解答(1)和(2)都不能更新,因为使用分组合聚集函数定义的视图是不可更新的。(3)不一定,视子查 询的返回值而定,(4)和(5)允许查询。 [问题4]解答(1)对于外层的职工关系E中的每一个元组,都要对内层的整个职工关系M进行检索,因此查询效率不高。(2)Select 职工号from 职工,(Select Max (月工资)as 最高工资,部门号Group by 部门号)as depMax where 月工资=最高工资and 职工.部门号=depMax .部门号 [问题5]解答Select姓名,年龄,月工资from 职工where 年龄〉45 ; Union Select姓名,年龄,月工资from 职工where 年龄月工资V 1000 ; 试题某仓储超市采用POS(Poi nt of Sale)收银机负责前台的销售收款,为及时掌握销售信息,并依此指导进货,拟建立商品进、销、存数据库管理系统。该系统的需求分析已经基本完成,下面将进入概念模型的设计。 试题解答[问题1]解答 [问题2]解答商品(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供应商,单价)直销商品(商品编号,生产批号,消费期限)库存商品(商品编号,折扣率) [问题3]解答 销售详单(销售流水号,商品编码,数量,金额,收银员,时间)销售日匚总(日期,商品编码,数量) 存货表(商品编码,数量)进货表(送货号码,商品编码,数量,日期) 商品(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供应商,单价)直销商品(商品编号,生产批号,消费期限)库存商品(直显组号,折扣率) [问题4]解答 1 .采用商品信息集中存储在中心数据库中,则在销售前台的每笔计费中,都必须从中心数据库提取 商品名称和单价,增加网络的负载,在业务繁忙时直接影响到前台的销售效率;同时,如果发生网络故障,则该POS机不能工作。采用这种方式,对商品库的更新,如引入新的商品和修改商品价格,会及时体现在前台的销售业务中。2 .采用商品信息存储在中心数据库中,各POS机存储商品表的备份,POS机直 接从本地读取商品信息,减少了网络的负载,可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同时即使有短时间的网络故障,也不影响该POS 机的正常使用,只有当存在商品信息变更时才需要与中心数据库同步。采用这种方式,必须在每次商品信息变更时同步各POS机的数据。 [问题5]解答1 .对销售详单关系模式做如下的修改,增加积分卡号属性。销售详单(销售流水号,商品编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分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 5.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情况下,对合同文义应采取( ) A.客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B.主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C.折衷主义的解释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D.技术引进合同 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 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3.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 A.汇票B.存款单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4.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 C.为有偿合同D.为诺成合同E.为要式合同 5.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 )。 A.可行性论证合同B。技术预测合同 c.专题技术调查台同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E.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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