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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采集者退散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重点解析]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资项目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考试大论坛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点解析]

1.上文中的这些数额规定一定要准确掌握,特别是要注意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个情况。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2.货币单位是人民币,答题的时候要注意看好计量单位。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万美元的项目不需要招标”这样的选项如果不看清“美元”二字,可能就误认为是正确选项了。

3.我们要注意到上文中的“上述各类”这几个宇。这几个字的意义在于:只有符合上面的“招标范围”又达到了下列标准的项目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文来源:考试大网也就是说,一个项目是必须招标的项目,该项目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既要落在招标范围内,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缺一不可。但是,没有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项目,尽管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

如果建设项目不屑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市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全

市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及规 模标准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北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及规模标准 (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因此,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分为:招标方式和直接发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范围作了规定,三大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发包。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作了具体规定。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1、范围: 以下三大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即: (1)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从项目性质界定);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从资金来源界定);(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从资金来源界定)。

2、规模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89号令对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规模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1)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至(3)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第三条第三款,对市政府89号令规定的规模标准作出如下新的规定: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招标。若单项合同估算金额符合下列标准、相对招标成本过高、不适宜招标的,可以核准不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 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㈣防洪、灌概、排涝、引(洪)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㈥生态环境保持项目; 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㈢体育、旅游等项目; 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㈠、㈡、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必须招标及可不招标的情况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7条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按照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规模标准是: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 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况汇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工程概况及编制说明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10和11层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金融街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约3200平米 设计图纸状况:满足施工要求 二、工程招标范围 第二节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的:本工程提供完整的、纲领性的技术文件,用以指导该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竣工工期。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推行ISO9001标准化管理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合理布置好施工现场,组织好文明施工。 4、实行施工、设计和建设单位三结合,做好施工部署。

5、采用分段的流水施工方法和进度计划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施工。 6、注重人力、机械、技术等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力争均衡生产。 7、充分利用现场机具设备资源,扩大机械化施工及工厂化施工范围,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实现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 8、施工期间,积极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科学地确定详尽周密的施工方案。 9、9、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均达到国家现行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编制依据 (1)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及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 (2)业主提供的关于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资料; (3)根据ISO9001体系质量标准相关文件及企业ISO9004体系管理标准。 (4)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 (5)依据我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及法规 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深化设计、制造安装、性能材料等方面除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技术说明外,还严格遵守适用的规范和标准配套执行。我公司保证采用的一切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是全新的,并且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方案设计,采取必要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范文

施工招标公告范文 施工招标公告范文 施工招标公告范文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施工招标公告范本招标编号:闽营招漳第016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1#、 2#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平发改审【201X】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2.2.工程建设规模:约1000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1#、2#楼工程,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2.4.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咨询单位: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2.6.5.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符合闽建筑 {201X}41号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3.3.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30号文、闽建〔201X〕5号及漳建工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

天津市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津政发 2005 5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津政发[2005]59号 批转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 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确定本市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我市招标投标 活动,根据《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1.供水、供气、供热; 2.城市排水; 3.污水、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 4.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等城市公共交通; 5.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 6.实行特许经营的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二)客运出租车及其经营权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三)政府投资或者融资项目。 第三条确定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5万建筑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投标选择物业管理单位。 第五条下列医疗设备和药品必须通过招标投标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 1.医疗机构采购爱克斯刀(x刀);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r刀); 3.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4.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5.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PET); 6.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7.超高速CT和准分子激光治疗仪(PRK)等。 (二)医疗机构采购的成品药,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核准可以不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外,一律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第六条政府组织或者资助2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研项目,属于共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类别,且目标内容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并能确定评审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承办人。 第七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所需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八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九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设备基础工程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索特三坐标设备基础工程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索特龙门三坐标设备基础工程 2、工程地点:常熟三一产业园一号车间 3、建设单位: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1、尺寸见地基图纸,按图纸要求施工 三、技术要求 1、索特龙门三坐标设备基础,开挖基础之前参考“1、2号厂房地勘报告”,并确定承重能力,需要注意地下管线及排水设施保护。 2、所用预埋件、预埋角钢规格按图纸要求制作。 3、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必须使用无收缩专用灌浆料,地基加固项目施工方自行参考勘探数据实施。 4、基础混泥土全部采用C30 S6抗渗商品混凝土,基础底板压密注浆施工应该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基础底板钢筋采用Φ16@150,墙板钢筋采用Φ12@150(详见图纸要求),其他细部钢筋构按规范要求设置。 5、投标人需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需充分考量现场所有不确定因素,建设单位不接受任何情况增加的工程量和工期的索赔;:业主清单仅作参考,施工方应自行根据图纸结合现场实地测算,总价包干。 6、施工所用钢材必须采用国内主流钢厂(宝钢、武钢、莱钢、鞍钢、马钢、沙钢、苏钢、永钢、唐钢、首钢、济钢)国标钢材,以上为商标或厂家简称,优先商标,投标时必须在报价书中注明厂家; 7、甲方未确定品牌的,乙方必须在报价书上明确所报品牌,且所报品牌必须是市场上中等以上的品牌产品,若报价中未明确品牌,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将以上等品牌要求施工,且不计差价费用; 8、施工前所有施工材料,需送样品经甲方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场使用,擅自采用视不合格品处理,且甲方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9、每道施工工序必须请甲方负责人进行确认,特别是基槽、钢筋、预埋件等需要隐蔽的工序必须请甲方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未经确认且擅自进入下道工序视投工减料行为处理,且甲方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 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 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完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

使用说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2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 号) [2010-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 2010-1-28 ] 渝办发〔201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应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自动化控制等邮电通信系统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一、土建部分: 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各单体发包范围为建筑物外墙1.5米内全部内容,包含建筑物一层室外的台阶、踏步、坡道以及设备基础等。 二、安装部分 1、给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为各单体建筑物从外墙1.5米起到各用水点。 消防管道按建筑物外墙1.5米以内的全部内容。 给水中加压泵、饮用水加压水水箱、自动控制柜及消防加压水泵、消防水箱、自动控制柜、水表等不发包。 2、排水:按各单体建筑物设计内容,范围为从建筑物外墙1.5米起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地下室各排污泵。 3、电气:照明日常用电按施工图设计内容,各单体建筑物从各单元楼层电表箱以下到各住户部分(不含电表箱)。 电梯电:从电梯机房配电箱(含配电箱)到各单体内单元动力电源配电箱。

泵房电:从泵房配电箱(含配电箱)到各单体动力单元电源箱(含各单体动力电源配电箱)。 弱电:各单体从外墙1.5米范围以内的弱电敷设管道及桥架,不穿线(不含消防控制柜)。 4、暖气:按施工图设计各单体内容,从建筑物外墙1.5米起范围内。其中住宅部分进、回水管,进入20cm到各住户内,其它部分不发包。 5、电梯本次不招标。 三、土方:地下车库顶部需要回填土的,只计取回填土厚度1米范围内。 1)土建工程 (1)墙体工程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钢筋混凝土墙体和砌体工程。 (2)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3)屋面工程 包括图纸要求的屋面找平层、保温层、隔气层、防水层和屋面排水工程等。 (4)门窗工程 各类门窗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本文提要: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 ,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 ,细分为 3 种方式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招标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总的范围有如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必须进行招标 :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据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1 年 6 月 1 日以第 89 号令发布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 或者项目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①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 2、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②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③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④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⑥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4、无效合同的类型: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无效的免责条款: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④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7、事故上报的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工程概况

第一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辽宁大唐国际阜新日产1200万Nm3煤制天然气项目—空分界区建筑安装工程(一期) 1.2.招标编号:90006 1.3.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 1.4.招标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招标人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开发区中华路161-4号 1.6.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以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为主要原料生产天然气,建设规模为公称能力1200万Nm3/d(天然气)。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公称能力400万Nm3/d(天然气),二、三期建设规模分别为公称能力400万Nm3/d(天然气)。主要工艺单元装置包括:煤气化装置、空分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甲烷化装置以及硫回收装置等。 3.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第二卷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部门标准规范,创国家优质工程。 4.安全/HSE: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不污染环境,轻伤≤0.4%。 5.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1年4月28日,中交日期2012年6月15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6.招标范围: 6.1.空分装置概况 )的空分装置和一套开工空压站构成。包括空一期空分装置由两套49000Nm3/h(O 2 气压缩、空气净化、空气分离、液体贮存。其简要说明如下: 6.1.1.空气压缩工序 空气首先进入自洁式空气吸入过滤器,在空气吸入过滤器中除去灰尘和其它颗

粒杂质,然后进入主空压机,经过多级压缩、级间冷却器冷却后进入空冷塔。 6.1.2.空气净化工序 空气在进入分子筛吸附器前在空冷塔中冷却,以尽可能降低空气温度减少空气中水含量从而降低分子筛吸附器的工作负荷,并对空气进行洗涤。冷却后的空气经分子筛吸附器脱除水分、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后送空气分离工序。 6.1.3.空气分离工序 将净化后的高压空气经膨胀机膨胀制冷提供冷量,将空气液化,进行深冷分离,分离出的产品氧气(纯度99.8%)送煤气化装置,产品氮气(纯度99.99%)送用户,同时副产液氧、液氮、液氩送往液体贮存系统。 6.1.4.液体贮存工序 液氧、液氮、液氩产品送往真空贮槽储存作为副产品待售。空分装置事故时,启动事故液氮泵将液氮增压至所需压力,然后经汽化器汽化送入对应的氮气管网。 6.1.5.空压站 全厂正常生产时,装置所需的仪表空气和工厂空气由空分装置提供,空压站供气能力约5600Nm3/h。在空分装置开车之前,启动除盐水站、循环水站、动力站及空分装置自身所需的仪表空气及工厂空气由空压站提供。 空压站包括螺杆空气压缩机、过滤器、微热再生式干燥机,300m3仪表空气缓冲罐(位于空分装置)等设备。 6.2.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空分装置(含空压站)界区所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所有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的安装施工、调试,配合开车工作。同时包括本标段内防腐、保温、暖通、消防(特种消防设施除外)、给排水、道路和场地硬化及照明系统的土建、安装、调试等项工作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6.2.1.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部分非标设备的现场制作、组焊、安装。 6.2.2.本标段内管道、管件及阀门安装。 6.2.3.本标段内所有的安全环保设施、给排水(包括区域内的地下给排水管网)、工艺管线、消防(特殊消防系统除外)、通风、采暖、防腐、保温等的安装。 6.2.4.本标段内所有的构建筑物、钢结构(包括装饰、装修)施工。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焦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 (四)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五)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产、水利

枢纽等水利项目; (六)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八)消防、人防、噪音监控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燃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等项目; (三)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招标公告范本「标准版」

招标公告范本「标准版」 如何发布招标公告?下面是我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招标公告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如何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范本: XX机场客货码头迁建工程客运楼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编号:xxxxxxxxxxxx 招标信息名称:招标信息网XX机场客货码头迁建工程客运楼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光阴:20xx年6月13日10:00时至 20xx年6月20日18:00时 招标信息法子: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信息内容:招标信息网XX机场客货码头迁建工程客运楼电梯 招标部分估价:1000.000000万元 工程地点:招标信息网XX机场客货码头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请求: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作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革新维修允许证(电梯),其中乘客电梯的安装、革新、维修等级为A;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作商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信息网颁发的特种设备制作允许证(电梯),其中乘客电梯制作等级为A; 其他请求: ①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所投产品制作商针对本项目标唯一授权 ② 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招标信息网,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其他 1、投标报名材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供给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接洽法子,装订成册(必须包孕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3、今年以来在招标信息网招标投标运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径记载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管我市主管部门招标信息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管。 另: 1、报名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接洽法子,装订成册(必须包孕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2、投标报名材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供给原件,以备查验; 投标申请人需供给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本规定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亮点 亮点一:“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范围大大缩小 从资金来源的角度,新《规定》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限定在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或者,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范围已大为缩小。 亮点二:招标起点金额有所提高 从招标起点金额的角度看,新《规定》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金额,较旧《规定》分别提高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苏政发[2004]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 (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 (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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