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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民族问题

东南亚的民族问题

作者:王为学号:2010210419 院系:信息技术系

上了一学期的《东南亚历史与文化》,感觉自己的收获非常大。当谈到东南亚大家立刻有什么第一感觉?是小地方,落后,动乱,还是巴厘岛,马六甲。。。。。。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了解。要知道东南亚(Southeast Asia)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才出现的一个新的地区名称。该地区仅有11个国家: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东帝汶(2002年5月20日才正式成立),面积约4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给我们第一印象似乎是整个世界的冰山一角,那么的不起眼。我以前也总认为东南亚地方不大,民族和文化应该相对单调一些,可通过老师的仔细介绍,才发现东南亚的民族风俗,政治。。。。。。原来是这么的“五彩缤纷”,让我感觉十分新颖。下面我想就东南亚的历史与文化着重谈一下该地区的民族问题。

1、存在非常明显的经济利益冲突

这个问题在泰国最突出,电视上你会经常看见红衫军和绿衫军游行示威来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其实在泰国红衫军代表中下层阶级,黄衫军代表上层阶级,他们的利益矛盾非常突出,使得泰国政治动荡不安。如果我们仔细剖析,总的来说,经济利益冲突型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表现在民族问的关系上,即优势民族与弱势民族、大民族与小民族为争夺自然资源而引发的矛盾与冲突;二是表现在国家与地方民族的关系上,即国家在自然资源和经济利益的分配上,因忽视一些民族的经济利益而引起的一些矛盾与冲突。这两个层面上的民族问题在东南亚国家中广泛存在。由于劳动者的素质、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不同,各民族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征服能力、改造能力也不同,因此其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同,创造的物质财富也相差悬殊。一般来说,强势民族在与弱势民族的经济竞争中总是处于优势地位,在争夺有限资源的过程中处处显示出较强的能力,弱势民族的生存空间常常受到强势民族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采取一定的协调各民族利益的社会政策,那么,小民族与大民族、弱势民族与强势民族之间就必然会出现经济利益上的对立与磨擦,民族问题也就由此产生。东南亚国家移民运动中所出现的民族问题大多属于经济冲突型。二战后,东南亚一些国

家出于种种原因,发起了大规模的移民运动。在越南,从1960年至1974年,中游平原各省

的越人有38万多人移民到北方少数民族山区居住。越南南北方统一以后,移民步伐加快。

自1975年到1979年,仅4年时间,上述地区有近28万人移民到北方山区。同一时期,从北

方山区移民到平原的各少数民族近10万人。④在印尼,为了开发外岛的落后地区,政府一直鼓励爪哇和马都拉岛稠密的人口迁移到苏门答腊、加里曼丹、苏拉威西等人口稀少和欠发达的地区。从1969年至1989年的20年内,从爪哇和马都拉岛迁出居民135万户共665万人。(生) 在泰国也出现了佛教徒向南方马来穆斯林地区的移民运动。移民运动虽然对开发落后民族地区的经济起到一定作用,但同时也给外来移民与当地民族的关系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就业上的竞争。外来民族由于其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有较强的就业竞争能力,使得当地民族的就业机会大大减少;二是土地纠纷。外来移民及各种开发项目占用了当地民族的大量土地,当地民族感到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严重威胁;三是经济利益的分配不均。由于外来民族较强的竞争力,经济开发成果大多落入外来民族手中,他们掌握着当地经济势力,成为当地富裕阶层,而当地民族在外来民族的竞争下,很难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生活愈加贫困化了。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利益冲突型的民族问题便产生了。如近些年来印尼加里曼丹岛上的土著达雅克人与外来移民马都拉人、爪哇人以及少量的华人不断发生大规模暴力冲突,其原因就在于:“对于马都拉人来说,由于身处异乡,内部较为团结互助,加上文

化程度和素质较高,善于经营,因此在经济发展上比较成功。相对贫穷的达雅克人指责马都拉人不尊重他们的文化和传统,贬低当地的土著;同时指责马都拉人掠夺他们的资源和财产。两个种族之间长期以来一直在为土地、就业和商业等一系列问题而发生冲突。”在泰国、越南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类似情况。⑨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引发的民族冲突在东南亚十分普遍。在马来西亚,由于华人多集中在现代工业部门而相对富裕,马来人多从事传统的农业活动而相对贫困,据统计,在1957年和1958年,马来人每户每月的净收人为139美元,华人为300美元,到了1970年,马来人每户每月的净收入为177美元,华人为399美元,大约有49.3%的马来西亚居民生活在贫困之中,其中73.8%为马来人,17.2%为华人。两个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终于导致了1969年的“5·13”种族大冲突。泰国也是如此。北大年的农村马来人与华人和泰人的经济地位相差悬殊,特别是在40年代和60年代,由于整个北大年地区农业生产欠收及国际橡胶价格的下降,马来人的收入大大低于华人和泰人,因此在这一地区爆发了两次分裂主义骚乱。在印尼独立后的十几年,原住民发动了十多次大大小小的针对华人的暴乱,原因之一就是原住民认为华人控制了印尼经济,“原住民与非原住民间的经济鸿沟日益加宽,是导致诸项不安问题的主要根源。目下所有原住民的营业领域已被华裔所占据,一些实力薄弱和还是传统性的原住民企业愈加为非原住民所独占。”㈣经济利益冲突型民族问题的产生除了由于各民族经济竞争能力不同这一原因外,在很多情况下则是由于国家的政策所致,即国家在经济资源和经济权益的分配上忽视一些民族的发展,使不同民族间的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如在缅甸,高原地区包括克伦邦的民族分裂主义的兴起就与当地缺乏投资密切相关。缅甸政府将工业和开发项目大部分放在平原地区,尤其是仰光附近,而掸邦本来资源丰富,盛产柚木、石油、珠宝与白银,但掸人缺乏专门人才、专门设施与资金,政府也不予帮助,因此该地民族一直处于贫困状态。在越南,直到20世纪90年代,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率仍相当高。1992年,瑶族贫困户占37.2%,赫蒙族占31.8%,色登族占78.8%,少数民族的人均收入只占越族的10%。造成越南少数民族贫困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越南“与其他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普遍产生的错误倾向是,没有全力关心各民族的发展问题,而是想立即融人全国和全社会的共同发展中。由此错误而导致对不同民族地区缺少发展经济和文化的具体政策”。④政府对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忽视以及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贫富悬殊的拉大,进一步加大了原有的民族隔阂,造成少数民族对政府的不信任。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中,由于经济利益的分配不均,一些资源大省成了贫困

省,这也是民族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印尼的一些省份资源丰富,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税收,然而它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印尼中央政府控制着全国85%

的油税和70%的天然气税,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雅加达和爪哇。亚齐盛产天然气,每年所

得拨款仅占印尼国内生产总值的2.9%;伊里安查亚产铜、金、天然气,每年所得拨款仅占1.6%;廖内产石油,每年所得拨款仅占4.7%;马鲁古产木材、金和农产品,每年所得拨款

仅占0.72%;南苏拉威西出产农产品,每年所得拨款仅占2.3%。⑨这种产出与收入不平衡的

巨大反差使得中央政府与地方民族的矛盾不断加深。1999年,廖内省的“廖内马来族大家

庭协会”发表声明,要求当时的瓦希德总统在6个月内兑现其于当年11月初做出的承诺,

即把自然资源收入的75%归还给地方作为建设之用,否则将宣告独立。

2、国内存在明显的政治对立

就越南来说,有54个民族,其中京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京族作为一个最大的同系社会群体,控制国家的政治经济,主导文化事业,对社会生活施加巨大影响。这反映了东南亚国家一个非常典型的民族问题:政治对立。我们放眼东南亚各国的现实,二战后,东南

亚大部分多民族国家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国家政权基本上掌握在一个人口最多的民族手中,少数民族被排除在国家机器之外,而且国家的文化也是以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化和价值观念作为代表。如在泰国,泰族(包括少数泰化的华人)占据领导地位,泰族历代王朝的发展被描述为该国的历史,泰族的佛教言论则被描绘为泰国的文化特征,而其南部的马来人及北部的山民等则被视为外来客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没有任何地位;在缅甸,也是由主体民族缅族掌握国家机器,缅族的历史与文化也代表着整个国家的特征,与泰国一样,少数民族被排除在国家政权之外;在印尼,则是爪哇人占据着国家的统治地位。单一民族掌权及对其他少数民族的忽视和排挤是引起政治对立型民族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不满主体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东南亚国家的一些少数民族便向中央政府提出分享国家权力的政治要求,如民族地区要求有更多的自治权力,少数民族要求在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机关中有适当数额的代表,在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构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国家文职人员和警察、军队中拥有一定的名额。在泰国,北大年伊斯兰同盟于1947年8月向中央政府提出了他们一直想实的7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泰南穆斯林诸府的地方长官由居民选举后任命,一般官员的80%应由穆斯林担任。在印尼独立后的几十年中,一些外岛省份一直在以各种形式向中央政府提出扩大自治权的要求。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少数民族的要求相去甚远时,少数民族与中央政府问的政治对立便由温和的形式转向激烈的形式,即由原来的讨价还价转为武装对抗。在缅甸奈温政府统治时期,缅族军人政府对民族自治邦内部事务进行实际控制,地方政府官员遭到排挤,“自治”名存实亡,这导致少数民族与政府的对抗越来越严重,少数民族反政府武装遍及全国南北。1975年,5个少数民族(克伦、克耶、孟、若开和掸)组织成立“民族民主联合阵线”,公开要求解散现有的缅甸联邦,建立民族自治原则为基础的民族联邦,保证民族的民族独立、平等和进步。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民族的政治对立中,有些民族的政治要求是合理的,而有些民族的政治要求则是过分的、非法的。如一些地方民族所要求的不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分享一定的权力,而是要求从国家中分离出来,建立独立的国家。在东南亚,无论是在战后初期,还是在20世纪末,民族分离主义始终如幽灵一样困扰着政府。在印尼,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相当严重,至今要求独立的呼声此起彼伏。在菲律宾,分离组织“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在棉兰老岛中、西部控制着46块军事营地,建立起事实上的“国中之国”。“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负责军事的副主席慕拉表示:“我们有自己的司法、立法制度和军队,要把‘摩伊’发展成为与马尼拉政府并驾齐驱的政府。”④在泰国、缅甸也都存在着不同度的分离主义运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离要求往往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少数利益受到损害的上层特权人物煽动起来的,并非是整个民族集团的真正心愿。例如缅甸的钦族,最初由于政府维护当地上层人士的统治地位,所以该民族一直未开展分裂主义运动。后来“由于政府的经济政策触犯了其上层人士的利益,所以他们利用当地少数民族意识的出现,宣传本地的虚弱性与混乱性,提倡民族团结,宣扬对中央政府的仇恨心理,要求更大的自治权,声称他们自己有权担任本地的发言人与领袖,试图以此来恢复或建立自己的威信。他们甚至用民族主义理论来阐发这些思想,主张共同体文化的一致性不仅使自治成为一个渴望的目标,而且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分裂主义运动逐渐在该地区发展起来。”④对于这种由少数人为一已私利煸动起来的分离主义运动,政府应给予严厉的打击。

3、民族宗教问题

(一)民族众多,各类民族主义情绪高涨

东南亚地区民族宗教问题复杂,关键问题在于该地区国家、民族、宗教共同体的不重合性。东南亚地区共有400多个民族,数倍于当地国家数量,因此其国家均为多民族国家。国家与民族关系复杂,既存在有明显主体民族的国家,也存在并无明显主体民族的国家,前者如越南,京族占总人口的90%,后者如菲律宾,最多人口比萨亚仅占42%。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不同等原因,其民族政策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总体来讲,

除新加坡外,其他现代国家并没有较好地将其境内不同民族认同成功塑造为统一的民族国家认同。这种情况也是前殖民地国家存在的通病(在近代历史发展中,东南亚地区除泰国外均沦为殖民地国家)。霍布斯鲍姆认为经过殖民化而建立的现代国家,脱胎于原有殖民行政区,继承原有的殖民疆界,而这样的疆界在划定之初,完全未考虑当地居民,甚至可能连当地有哪些居民都不知道,这些国家内部也会形成若干具有不同社会政治结构、文化传统的区域,即族群、部落或教群,虽然新兴的国家领导人不断呼吁其国民超越“部落主义”、教群主义或任何可能会削弱其公民认同的力量,但结果

往往是徒劳。冷战两极格局背景下,美苏争霸格局掩盖了该地区诸多矛盾。冷战结束,该地区缺乏外部力量制约,加之民族主义思潮冲击,民族问题暴露,各类民族主义情绪高涨。

1.民族分离主义。民族分离主义主要是指多

民族国家内部,某民族借助民族自决口号,以各种方式反抗现国家政权,力图实现本民族的自治或者建立本民族的主权国家。东南亚地区均为多民族国家,该问题普遍存在。如印度尼西亚从最西端苏门答腊北部盛产石油天然气的亚齐地区到最东段的巴布亚省,分离主义不断滋生,而东帝汶独立更刺激了原本高涨的民族分裂运动。越南、缅甸、老挝的某些少数民族与中央政府对峙,谋求建立独立的国家或推翻中央政府。菲律宾南部信仰伊斯兰教的摩洛人主张建立“摩洛伊斯兰共和国”,并建立了民族分裂组织——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等。

2.跨界民族问题。民族与国家的不重合自然

就存在诸多跨界民族问题,即一个民族在两个甚至是多个国家居住,并沿国界线两侧居住。如东南亚地区马来人跨马、新、泰、印尼、文莱等国而居。由于民族在不同国家居住,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不同,自然受到并不相同的对待。如马来人在马来西亚和文莱是主体民族,在新加坡和泰国则是少数民族。泰国南部马来人由于经济贫困等原因,深受生活境况较好的马来西亚马来人的影响,加之该地马来人有过建立北大年王国的历史,从而很快发展成为民族脱离运动。

(--)宗教复杂,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流行

宗教作为一种古老的意识形态,是人们生活的精神支柱,东南亚各国人民笃信宗教而且宗教派别繁多。宗教与国体的不重合性是该地区宗教问题的重要特点,伊斯兰教是该地区影响最广泛的宗教,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政治生活、社会结构等。独立后的国家到底是成为伊斯兰化的宗教国家,还是成为世俗化的现代国家,都是需要争论的问题。东南亚地区的宗教极端主义主要表现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其宗旨是要建立完全由伊斯兰教法统治的、政教合一的神权制度,通过鼓吹“圣战”或恐怖主义来实现建立神权统治的国家,其口号是,既不要西方的资本主义,也不要东方的社会主义,只要伊斯兰教。伊斯兰宗教本意是宣扬真善美,然而在原教旨主义者的宣扬下,伊斯兰教的政治目标是在特定民族国家的社会里夺取政权,民族国家则被视为是信徒之间分裂的根源,为此它不断发动战争,目的是把穆斯林从异教徒手里解放出来。东南亚地区诸多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宣称要在东南亚建立整个伊斯兰国家,如伊斯兰祈祷团(策划了2002年巴厘岛爆炸案),亚齐人也把在亚齐地区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作为

最终目标。

(三)民族、宗教极端势力互为利用,恐怖事件频发

民族分离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之间往往又是相互利用关系,并以此作为基础,谋求共同发展和扩大生存空间。一般来说,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难以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找到合适的生存和发展之地,也难以用合法的和平方式争取到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民族分离主义总是打着宗教的旗号,煽动一些人参与反对政府的活动;而宗教

极端主义又以民族独立为口号,鼓动宗教复兴运动。为实现政治目标,民族分离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又往往借助于恐怖活动来显示其在社会上的存在和影响。恐怖主义是一种宣扬可以通过使用暴力(包括: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暗杀、爆炸、纵火、投毒、使用武器等)或威胁使用暴力等攻击性手段,制造社会恐慌来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的理论或思潮,恐怖主义更多的是民族主义者、宗教极端势力未达到其政治目的而采取的一种策略。“民族(分裂)主义乃是恐怖主义的最持久的根源之一”,也是“恐怖主义最强有力与最致命的根源之一”。民族分裂性质的恐怖主义是最为普遍的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恐怖活动类型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的恐怖组织有三分之一是这类恐怖组织" 。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是指带有明显宗教狂热色彩或打着宗教旗号的团体引发的恐怖主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活跃的国际恐怖组织中,至少有20%一25%是具有宗教狂热性质的。如东南亚三大伊斯兰恐怖组织伊斯兰解放阵线、伊斯兰祈祷团以及阿布一萨耶夫团伙就很难分清到底是民族的还是宗教的极端组织。

参考文献:

韦红; 战后东南亚地区民族问题的三种类型

范宏贵:《越南民族与民族问题》,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35页。

温北炎:《印度尼西甄经济与社会》.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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