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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计件工资管理制度

生产部计件工资管理制度
生产部计件工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合理、公正的计件工资制度,调动生产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辖的各生产车间一线的操作员工及其它以零配件的个数核算工资的单位个体。

3、计件工资的形式说明

根据生产作业情况及各岗位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成品计件制、单工序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主要是为了增加员工收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降低生产成本而采取的工资核算形式。计件工资单价在试行阶段包含辅助人员(班组长、打标员、送料员)工资,包含三包索赔返工及半成品仓库卸货在内。计件工资制不包含工龄奖、满勤奖和补贴等。计件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其它工作,由生产管理人员安排计时工作。其计时工资的核算方式为计件员工的工资是按照50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工资÷26天×月实际出勤天数+计件工资=全月工资。

3、1成品计件工资制

成品计件制是以空气滤清器、旋装滤清器装配为主的计件方式,以所有安装工序(含包装)包括在内作为一个计件单位,需经过质量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将产品做好防护措施和可追溯性标识后办理入库手续,在获得仓库开具的入库单据后,方能进行工资核算的方式称为成品计件制。

计算方法:

成品计件单价=备件领料、周转等辅助时间+产品工序单价+各加工工序+工装设备维护保养时间+辅助人员工资。

3、2单工序计件制

单工序计件制是以注塑、注胶、折纸加工或其它以单工序加工为主的计件方式,按照生产计划要求完成该工件制造的某个工序,完成该工序后经质检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将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相关人员签收后进行工资核算的方式称为单工序计件制。

计算方法:

单工序计件单价=备件领料、周转等辅助时间+产品工序单价+工装设备维护保养时间+辅助人员工资。

4、不合格品的处理

4.1不合格品性质为次品时,其各项指标达不到正品的要求但不影响整体的安装使用,质量部可以做让步接收处理,为了达到提醒操作员工注意的目的,让步接收的产品予以计算60%工价。

4.2不合格品性质为返工返修时,其返修前产品状态是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但经过返工返修验收合格后其各项指标应与正品相似,公司可以按照正品予以核算单价,但不付给也不扣除由返工返修时所发生的费用,返工返修产品达不到正品要求但勉强可以使用按让步接受方式办理。

4.3不合格品性质为废品时,产品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只能报废处理,在此工序之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和材料费和运输费用应由操作失误者(或工作组)承担,情况严重的公司根据其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4.4因制造缺陷导致顾客投诉退货的产品,由质量部验证查明后办理相关手续、对该产品制造责任部门进行零件总价200%的处罚,并责成该车间无条件进行返工返修或重新制作并拿出整改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员或车间将按照江淮汽车厂考核我公司金额的50~100%予以处罚。

5、计件工资的核算方式

施行计件工资核算的部门、以产成品仓库入库单的品种数量为准,生产部(车间)按照每天产品的入库数量核算当日工价,在月末时按照《生产日报表》的记录、每日的《产品入库单》核算每个员工的计件工资;生产部除计时(按月)核算工资的人员以外,计件人员不予计时,如因工作需要或公司安排计时工作,生产部门需填写《计时申请表》获批后交行政部核算工资。生产员工《工资表》应认真填写、仔细校对,生产管理人员也应层层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行政部核算工资。

6、计件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6.1.计件员工的权利:计件员工享有《国家劳动法》所赋予的有关权利,享有计件工资核算方式的知情权,享有对公司内部管理出现不公正现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享有公司已实行的普通福利待遇的权利。

6.2.计件员工应尽的义务:计件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内部各种管理制度;有义务执行直接领导和高级领导安排的公司内部有关工作;有义务遵守“5S”现场管理的相关要求;有义务对本人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无偿配合维修人员工作,有义务制止个别人员正在实施的损害公司的行为;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7、其它生产岗位人员的薪资核算方法

7.1. 计件车间班组长、打标员、送料员的工资,已经打入到计件产品的单价里,工资由生产部(车间)给付。

7.1.1、车间班组长的工资是50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工资÷26天×月实际出勤天数+计件员工的日平均工资+班长补贴(公司付)=全月工资。

7.1.2、打标员、送料员的工资是50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工资÷26天×月实际出勤天数+计件员工的日平均工资+车间补贴(车间付)=全月工资。

7.2.计件人员加班需提前填写申请,说明加班原因、加班人数、时长等内容,周一至周六:29元/天,周日加班为:38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为:58元/天;加班人员晚上加班超过4小时,公司予以4元/夜的夜餐补贴;计件员工加班在做计件工作时,按照计件单价核算工资,因此不予计时也不享受加班补贴。

7.3.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加班暂不付工资,但需按上班要求正常记录考情,其工作时间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参考范畴。

7.4.以上工资核算办法不包含实习人员、试用期员工和其它有特殊约定的员工。

该“办法”自1月1日起继续试行三个月,在试行期间如果有存在争议或不合理的地方公司有权进行调整和改进,“办法”的解释权归合肥亿利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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