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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库存管理制度及盘点制度

库管制度

一、库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真实反映本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资的进、销、存情况,为财务提供原始、真实、准确的营业成本资料,必须对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库房的工作环境要求

1、库房物品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整齐有序,贴上标签。各类物品不得杂乱混放。

2、保持库房地面整洁、卫生、干燥,搞好"六防"工作(防火、防水、防电、防霉、防压、防盗)。

3、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

三、库管计量、计算工作要求

1、库管员开单或记账时前后使用计量单位必须统一,若出现计量单位混用所造成财务混乱、成本反映不真实等损失,由库管员承担。如:酒水入库不能按箱、件为单位,应以其完整的最小计量单位"瓶"为入出库计量单位。

2、对菜品计算重量时,必须以市斤或公斤或克为计量单位。如:菜、鱼、肉食、米面、菜籽油等。

3、对每种进出库物资的计算,采用先进先出法,金额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库管员日常工作规范

1、库管员应与采购员、厨师长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严禁缺货现象的出现。

2、库房验收货物时,应与质检员等一起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对于零星购买的材料,应与餐厅经理核实是否确实需要购买

3、库管员有权拒收变质、过期、假货等伪劣物资入库,对于水发货、菜类等可根据实际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杂质。

4、根据验收合格的物品,据实填写"鲜活食品验收单"、"入库单",经厨师长、库管员或供货商经办人签字生效,此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供货商作为结账凭据,第二联库管员自留登记库管账,第三联按存货类别送成本核算小组,第四联按供货类别汇总送交财务入账

5、坚持原则,除小修理材料、零星办公用品外所有存货必须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单,未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物品。

6、所有供货商提供的赠品必须验收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出库应填制"领料单"。

7、不得虚开、补开、漏开、单联填写入库单,必须整联复写,违者追究库管员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8、货物入库后,库管应按类别、品质特征、进货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

9、领用物品应由领料经手人填制"领料单",相关部门负责人、库管员及领料人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货,并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由领料部门存查,一联库管自留登记库房账,另两联按存货类别汇总于第二天送财务室。 10、库管员所管物资不准擅自借出,违者应承担经济责任,物资调拨须履行相关手续。

11、发出存货实行"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发料原则,随时对存货进行检查。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的存货变质、失效、霉烂等损失,库管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2、库管员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账,做到数字清晰、名称规格齐全、及时结出余额。

13、库房账要求日清月结、内容完整(摘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规格、结存数、本月合计数、本年累计数、接前页、过次页等)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4、对滞销或质量不佳、过期的干杂、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货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

15、每天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前一日存货进销存情况,每月末应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并填制盘点表。若存货发生盈亏,应随即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作出相应调整。

16、所有发料、进料凭证、供货商所送物品定价通知书等按月进行装订,妥善保管。

17、每日检查存货,并使其符合最高储备量及最低储备量标准,低于最低储备量应及时打申购单,经财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通知供货商送货。

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庄园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及要求

1、盘点范围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二、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2、盘点方式:采用每月盘点和年终盘点。

3、盘点人员:

(1)盘点人:由库管或实物负责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2)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出纳担任,负责盘点监督。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4、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7、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8、每月盘点终了后及时将库存盘点表交财务一份。

三、现金盘点

1、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2、盘点方式:采用定期(每月25日和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3、盘点人员:出纳(盘点人)、餐厅经理(会点人)。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

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会点人留存。

四、账实不符的处理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3、财物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应报总经理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行为;

(2)对所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转移、私借或损坏不报告行为;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盗,损失或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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