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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确保教学、实训和行政办公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仪器设备(包括教学、实训和行政办公设备,下同)的维护与维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由资产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等相部门组成。其工作组组长由分管资产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资产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并主持日常工作。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专家对贵重仪器设备,即单价或成套价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下同)以及维修经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进行鉴定与维修方案论证。

(二)负责对维修经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仪器设备的维修招标工作;负责对单项维修经费超过5000

元(含5000元)的仪器设备维修或者外聘专业维修队伍的监督工作。

(三)负责对校属各单位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管

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使用单位不能自行维修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仪器设备维修及验收工作。

(二)建立仪器设备维修档案,负责指导、监督全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负责检查各使用单位的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第三章仪器设备维修经费

第五条学校每年按仪器设备总值安排一定的仪器设备

维修经费,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使用。

第六条属于实验实训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七条属于校办企业与其他经营性承包单位的仪器设备

维修费用,由校办企业或经营单位承担。

第八条属于教学实训实验与社会服务创收双重性质的

仪器设备维修,使用单位承担50%的修理费。

第九条属于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使用单位或使用者负责,费用自理。

第十条属于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故障,由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负责维修。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和未经批准自行外

修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经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确定送外单位或

者外请专业技术人员修理的仪器设备,在招标或通过市场调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的一般性、常见性故障,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维护与维修。如需要更换零部件,必须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如果更换零部件的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必须经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论证。

更换的零部件采购,由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的采购程序负责购买。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不能自行维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至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受理申请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并及时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维修建议,按程序负责组织论证、审批和维修。

第十六条论证要求。维修经费在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论证并确定维修方案;维修经费一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由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负责论证并确定维修方案;对贵重仪器设备以及一次性维修经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应由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组织专家论证并确定维修方案。

第十七条审批要求。维修经费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使用单位实验室(中心)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审批;维修经费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使用单位实验室(中心)或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时审批。维修经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还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维修经费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还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因修理仪器设备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必须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购买的新零部件,必须经使用单位相关人员验收,并经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学校财务方可报销其发票。

第十九条仪器设备在送外单位或者外请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时,要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确定维修后的保质期限及维修费。修理完毕时,要及时进行验收,检查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第二十条仪器设备维修的招标

(一)维修经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应由维修管理工作组以及使用单位(必要时还应邀请相关专家)组织维修招标(必须由生产厂家、供货单位或特殊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的除外,但应当由教务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与监督)。

(二)维修经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至 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教务管理部门、监事会及使用单位组织议标。

(三)维修经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按程序负责组织审批和维修。

第五章验收及报帐

第二十一条设备维修完毕,使用单位要在“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说明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情况,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并建立维修档案。

第二十二条单台设备维修经费不超过1000元的,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单台设备维修经费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单台设备维修经

费一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监事会共同验收。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的维修报帐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完成。

第六章仪器设备维护与维修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组每年对各单位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考核的内容

(一)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水、防潮、防火、防热、防爆、防腐蚀、防盗等日常保养措施,满分为20分,不倒扣分。

1. 贵重仪器设备,如保养不当,每台(件)扣10分。

2. 一般仪器设备,如保养不当,每台(件)扣2.5分。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维修记录,满分为20分,不倒扣分。

1. 没有明确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每台(件)扣2分。

2. 没有维护维修记录的,每台(件)扣4分。

3. 维护维修记录不全的,每台(件)扣1分。

(三)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满分为60分,不倒扣分。

1. 贵重仪器设备,要求完好率为100% (指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都正常)。如不完好,每台(件)扣10分。

2. 一般仪器设备,按台(件)统计,要求完好率为95%以上。完好率低于95%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

(四)正在维修或已报修的仪器设备,不属于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XX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XX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单位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应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常规保养与维护,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第二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各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检修;确因技术条件等因素所限不能自行完成维修的,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告学校装备处,由装备处统一安排维修。 第三条损坏的设备需要由装备处安排维修时,各使用单位应填写“XX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报告单”(有关栏目),说明设备的损坏、失灵的原因和程度,提出要求修理的申请,并交由装备处维修管理人员负责办理。 第四条装备处维修管理人员收到“维修报告单”后,应核实所需维修费用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然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其中,属于一般性仪器设备的,由装备处审批;属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由装备处提出具体意见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维修技术人员凭“维修报告单”到使用单位进行维修。由于客观技术条件所限不能在校内完成维修的设备,可由维修单位的维修技术人员带回本单位维修部进行维修,但使用单位应与维修方办妥设备的领出手续。 第六条维修完毕,应进行合格验收,填写“维修报告单”中的有关栏目。其中,属于一般性仪器设备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验收;属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由学校装备处组织专家评估验收。 第七条“维修报告单”既是反映全部维修过程的文字记录,也是作为审批支付维修费用的凭证。维修和验收完毕后,有关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维修报告单”交装备处存档。 第八条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按年度经费预算划拨给学校装备处,装备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负责管理和使用。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01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凡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仪器设备就属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10万元)。 2、单价虽不满10万元,但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设备。 3、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 第二章计划、论证、审购和验收 根据我院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可能,必须配备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各系和院设备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年实施,以提高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院各教研室(组)、研究室在学院下达的经费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添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凡低、中档大型精密仪器能满足实验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大型精密仪器;凡能购买重要部件装配的,不要进口。整机凡国内可以生产、又能满足用户需要的,不再进口。 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从批准申购开始,就要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担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由操作人员及设备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进口设备验收与安装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是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三十天通知商检部门出证,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三章常规管理 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口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发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技术档案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2-46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

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版

赣州市南康区康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由设备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拟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属于高精度或重大型设备,由技术负责人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讨论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3、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联系,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用三台以上同类仪器设备对进行比对,并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合同书,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等,最后签订合同。 (二)、仪器设备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与检测室负责人一起开箱,必要时可通知供应商参加,按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 2、供货商安装、调试、校准后,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仪器设备验收,确认符合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记录》、《仪器设备履历表》,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对其进行编号、

建卡、登记台帐,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科负责人向供应商退货/返修。 3、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经验收的新购置仪器设备需送有关单位检定合格并在仪器设备上张贴校准状态标识后,方可交付使用实验室启用。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标识管理。 2、唯一性标识应粘贴在仪器设备明显处,使用科室应保护标识的清晰完整,如有破损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更换。 (四)仪器设备的校准 1、试验设备必须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2、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设备科负责人审批。 3、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按计划与计量检定单位联系并在合格证时间内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4、仪器设备的自校,设备科管理员组织各检测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和原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自检方法。 5、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有效证书对仪器设备加贴量值溯源状态标识,并保证其有效和清晰完好。 6、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检定后,根据证书与相关规定技术参数对其进行确认,并填写《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确认表》。 7、设备校准状态标识按三色标识管理,即:

最新整理大学或学院通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范文.doc

(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大学/xx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的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 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 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 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 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相关制度 仁和中心校 2017年2月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教学设备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二、国家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验收登入学校仪器配备清册,由学校实验管理员统一保管。并对仪器进行检测校正,按编号、分类入柜上架,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数量。 三、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备查,对仪器等要经常保养维修,并保持清洁。 四、对贵重精密仪器要上柜严加保管,并备有使用记录卡。剧毒、易燃、易爆、放射等危险性药品,要妥善存放在专库或专柜中,限量使用,并进行登记。用剩的危险品及时回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材料,由任课教师提前1-—3天提出使用计划,填写实验通知(申请)单交仪器室,由实验管理员给予准备,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配和按操作规程试做一遍,以确保实验成功。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整理归还,由实验管理员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和有意造成仪器损坏者,均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办法赔偿。 七、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分管领导协助督促实验管理员清点仪器药品,统计消耗和损坏数量。按配备标准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保证教学需要。 八、校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应在不妨碍本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下,由分管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 九、对不能修理的破损仪器应下架妥善保管,及时造册,经校分管领导签字报县教学仪器站审批后从固定资产中注销或给予补充。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 1 仪器设备的使用 1.1 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机工作。 1.2 检测仪器的使用环境应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3 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了解该仪器现有的技术状态是否正常,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作电压(电路、油路、机械转动部分)是否符合要求,方可通电使用。 1.4 对贵重、精密及大型的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1.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 2 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是仪器设备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好这项工作既能节省更新仪器设备所需要的资金,又能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熟练掌握所负责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所用仪器设备的效益,提高利用率.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和要求,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等工作,“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位校验”,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时刻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经常检查、了解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失灵、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与维修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护检修的仪器设备,应找仪器售后服务请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2.1 仪器设备的保养 2.1.1 仪器设备的保养时间 (1)精密仪器,每月要保养一次。 (2)贵重仪器,每季度保养一次。

10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共创高级中学文件 共校(2007)10号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保证学校仪器设备有较高的使用率和完好率,节约经费开支,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有关单位(部门)职责 第一条、总务处是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是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组织技术力量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建立维修技术档案,保证设备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应有的等级标准。 第三条、总务处负责对仪器设备运行环境的改造和建设。根据各单位(部门)提出的仪器设备运行环境特点和技术要求,负责做好有关设备放置场所等环境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应本着“自力更生、效益第一”的原则,立足于校内条件,充分发挥学校技术人员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验室等条件,鼓励有维修技术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维修工作。有关单位(部门)也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逐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维修工作网络。 第五条、维修人员可参与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改装、验收工作;配合设备处等职能部门,参与各单位(部门)的使用率、完好率考核工作;参与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工作和废旧物资及器材的修复利用;承接仪器设备有偿维修等社会服务工作。 二、维修程序 第六条、仪器设备维修程序应坚持“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部)、大修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 第七条、在设备购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详细记录故障情况,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及时向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联系,进行保修和维护。 第八条、超过保修期的,有关单位(部门)应及时进行自行修复。确实无法自行修复的,应提出初步维修经费预算,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将《维修申请表》报送总务处。一般情况下,未经学校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自行负责,学校维修经费不予报销。 第九条、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维修项目,由总务处在《维修申请表》(附件)上签字盖章批准,申请维修的单位(部门)根据设备处意见,办理维修事宜。 三、设备维修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维修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1、行政事业费拨款。 2、仪器设备丢失、损坏人的赔偿费;

南开大学物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物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 1.用于教学、科研单价在人民币(下同)1000元以上(含1000元),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由学校设备处单独建立固定资产帐。 2.用于教学、科研单价在1000~200元(含200元),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设备,由学院建帐管理。低值设备的管理见《物理学院低值设备管理办法》。 3.单价在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使用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为校管仪器设备。单价在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使用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为部管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见《南开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4.学院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及基建项目中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规定入帐,不允许有物无帐现象的出现。 5.给原有仪器设备增加附件或技术改造扩充新的功能等使仪器设备增加价格时,都应做固定资产的增值。 6.原有仪器设备因毁坏、报损、拆除其原有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1.学院各单位、实验室要根据建设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及经费情况,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仪器设备申购计划,避免重复购置。 2.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软件),事先必须填写《南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报批表》,经有关专家对购置理由、效益、选型、安装及使用论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 3.在国内以及国外购置仪器设备,事先必须在南开大学设备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分别由院设备管理员以及设备处审批通过后方可。 4.购置仪器设备要按照优化配置的原则,力争做到优质优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批量购置金额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设备处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集中采购。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入帐及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各购置单位和实验室设备处要对各自负责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发现短缺、破损做好确认记录,以便理赔。 2.仪器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一律由各购置单位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及进口仪器设备,各购置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并填写《南开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交实验室设备处存档。 3.由实验室设备处购置的仪器设备,在保修期或索赔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实验室设备处,办理保修和索赔,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4.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在15天之内,到实验室设备处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再办理财务报帐手续。具体做法见《南开大学仪器设备入帐细则》。 5.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设备处统一进行微机管理,以设备管理科提供帐目为准,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网络管理模式。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的重要性 1.1 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可以有效地延长其寿命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大量的先进仪器设备引进, 其使用年限也各不相同,笔者认为:不管设备的大小如何、先进与否、精密与否,日常的正确维护与保养直接影响其使用年限, 注重日常保养, 配合科学的方法, 可以有效地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延长其寿命。 1.2 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可以有效地提高其使用率和完好率 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有计划地对全院医疗仪器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保养, 指导与检查使用科室对设备的一般性保养,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效益分析, 检查使用环境, 如温度、干湿度、防尘、防霉、地接线等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设备的使用环境可靠的安全性能,科学的维护保养可以有效地提高其使用率和完好率。 1.3 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可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效益

医院对于设备的投入必然要求更好、更快地创造经济效益,这就要求购进的医疗仪器设备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缩短回报期,提高使用年限,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处理好维护保养与维修的关系,注重日常保养和预防性维修,可以有效地降低医院的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效益。 1.4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可以有效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随着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的医疗纠纷事件也随之逐年上涨,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随时保证抢救设备的正常待机状态,可以有效地防止或减少因设备故障延误抢救危重病患者引发的医疗纠纷。 2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的内容及方法 2.1 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保养流程建立完善的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资料保管制度、值班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设备维护周期、项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规程,以指导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的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购置固定资产要到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建账,建卡。没有学校设备主管部门验收签章,学校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维护、维修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管理,井对其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四、学校仪器设备实行账、卡、物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实验空的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建立并做好固定资产流水帐和分类总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与校财务,会同使用单位每年对账一次,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 五、学校制定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对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维修费用过高,以及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统一进行处理。 六、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损坏与丢失的赔偿办法,以规范和完善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的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八、本制度细则见广西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财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仪器设备的保管与借用制底:划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招。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及低值品(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届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三、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制度办事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尚未掌据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性能及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因管理不善丢失,属于单位责任的,应由单位赔偿:因工作不负责任,

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理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定立本方法。 二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方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三组织名称与机能 1本方法所诉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2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四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1经办单位 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2保养维护部门 (1)生产部维修单位(因工作需要区分为机械组及电机组),负责与生 产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气仪表设备及杂项设备等维修。 (2)行政部单位:负责非生产部工务单位的其他设备维修。 (3)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使用部门难以划分着 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3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管理部门 (1)设备账册的建立并予以分类作业规范。 (2)协同保养维护部门订立各项设备的保养作业规范。 (3)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盘点使用设备,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设备盘点管理作业”办理。 (5)随时查核设备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6)制作标签于设备上利保管员和盘点。 (二)保养维护部门 (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车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资字〔2007〕7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保证.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中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仪器设备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学校事业费或基建设备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及各种基金等渠道购置或接受校外单位、个人捐赠的产权属于学校的各类仪器设备,并且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单台(套)价值800元以上; (二)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寿命在1年以上(不能独立使用的设备应与主机合并管理). 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除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执行《中南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资产管理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履行学校仪器设备所有权与综合管理的职能.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为加强管理,各二级单位应指定资产主管负责人和资产干事,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所管理的仪器设备,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全面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计划、采购与帐、卡管理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程序

文件名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编写人2015年12月21日版号V2.0 审核人2015年12月21日生效日期2015年12月21日批准人2015年12月21日 文件修改记录 修改次数修改条款修改内容修改时间 根据实际运作经验对体系文件进行统一修改,同时调整文件 1 全部 2015.12.21 格式换版。

1 目的 规范仪器设备(包括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样仪器设备和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合理配置、正常运行和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 3 职责 3.1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参与所购仪器设备的验收;负责办理所购仪器设备的领用手续;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制订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并实施;提出故障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3.2 质量控制部负责对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仪器设备档案保存。 3.3 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批购置计划、购置申请和维修申请,制订采购计划和维修安排;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组织验收、建档、检定、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向董事长上报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1万元以上)的采购和维修计划。 4 工作程序 4.1 仪器设备的购置 4.1.1 根据检测项目、检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量的需要,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部识别满足需要的仪器设备。检测部应认真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说明拟采购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及购置理由,配置要求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仪器设备的测量参数范围、测量稳定性、分辨力、准确度要求; b.仪器设备的操作条件、极限条件、自动化要求; c.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性、运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要求; d.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e.对供货厂商的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 f.业务量、仪器设备的价格等其它要求。 4.1.2 采购前,使用部门对拟采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等进行评价,提出具体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经理办公室会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考察、论证,做好选型工作。 4.1.3 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1万元以上),可由技术负责人聘请有关专家进行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001]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

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制定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确保分析仪器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分析仪器的维修和保养设备管理。 三、责任者:分析仪器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及质保部负责人、工程部经理。 四、正文: 1、登记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名称、生产日期、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号及安装地点,并存档。 2、检查并记录所用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厂方规定的规格标准;检查并确保该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和备件齐全;检查安装是否恰当,气、电及管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3、分析仪器属于精密仪器,必须置于恒温、恒湿、防震、防尘及避光等条件或仪器规定条件下使用,并由专人负责。 4、每种分析仪器应有正确的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识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分析。 5、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6、仪器出现故障时,由仪器的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报请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7、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最好是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乱动。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 8、各种仪器,除另有规定外,每年校正一次。但当更换辐射源(光源)检测器等主要部件时,需重新全面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 、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完毕后,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进行清场工作后才可离去。9.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项目;周期: 1.1.X射线机: 1.1.1.使用注意事项: 通电前确定电源、电缆、接头可靠连接,电源电压确定是220V,控制箱可靠接地。 通电后应预热2分钟同时检查面板指示灯、机头风扇转动。 曝光时应注意电压表(波动值≯10%额定值)、高压灯、毫安灯指示及控制箱有无异常或响声。如有异常应切断高压,分析原因。 非连续使用的射线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训机。工作时一般要求1:1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1.1. 2.存放、运输维护保养: 存放环境应为通风干燥、无高温腐蚀。保持清洁,防止尘土、污染并摆放整齐防止堆压碰砸。 每次运输时是否有可靠的防震措施。避免因剧烈震动造成接头松动、高压包移位、射线管破损。 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电缆头有无磨损松动、接触不良、电缆保护层有无破损、用万用表测量电缆对应的结点是否导通。 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机头是否漏气(压力表指示值应≮0.34Mpa),手柄、弹簧端子及紧固螺丝有无损坏,控制面板上各种指示及调节按钮是否完好,有损坏时应及时检修。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仪器标识(编号)、曝光曲线是否完整清晰,不清晰时,应标识清楚。 1.1.3 观片灯 经常保持观片灯清洁,防止尘土。 经常检查风扇、开关、灯管、观察屏及亮度调节开关是否完好,有问题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每次使用中要保持最大亮度为间隙状态,不可将最大亮度置为常亮状态,防止灯管提前老化和将观察屏烘烤变形变色。 1.1.4 射线报警器 使用前使用人应熟读使用说明书,不可盲目在按键上试验寻找各项功能,防止减少按键的使用寿命。 经常检查仪器的屏幕显示、按键的各项功能是否完好,有问题应及时修理。 长期停用的报警器应当将电池取出,防止电池对触点腐蚀。 1.2.超声波仪器、试块: 1.2.1.仪器: 使用前,要了解仪器的性能特点,熟悉各控制开关和旋钮的位置、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每次搬动中要防止强烈震动,防止仪器碰摔。、 尽量避免在靠进强磁场、灰尘多、电源波动大、有强烈震动及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合使用仪器。 每次仪器工作时应防止与雨、雪、水、机油等进入仪器内部,以免损坏线路和原件。 每次连接交流电源时,应仔细核对仪器额定电源电压和市电电压,防止错接电源烧坏原件 使用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应严格按说明是进行充电,放电后的蓄电池应及时充电,存放久的蓄电池应定期充电,防止减小蓄电池容量甚至无法重新充电。 每次拔接电源插头或探头插头时,应用手爪住插头壳体操作,不要抓住电缆线拔插。探

AA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AA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所用仪器设备的维修实行学校统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负责维修申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第二条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节约资金的原则,及时申报,及时维修。 第三条学校划拨的年度维修经费由固定资产管理处统筹管理。教学和行政仪器设备维修费由年度维修经费统一支付;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由科研经费支付;经营性资产的仪器设备维修,其维修费从仪器设备本身的创收经费中支付;自收自支单位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单位支付;未按申报程序审批的仪器设备维修,其维修费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第四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网上填写《AA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处。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维修申请进行核查,并按相应的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预算超过5000元的项目需进行维修论证,递交论证报告和预算清单。 第六条保修期外的仪器设备维修分为通用设备和其它设备两类,通用设备采用服务外包方式,每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维修公司实施维修;其它设备由固定资产管理处组织用户单位和维修公司确定方案及价格后实施维修。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由厂家或供应商免费维修。 第七条维修完成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并建立维修档案。 第八条维修验收合格后,用户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固定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相关财务报账手续。 第九条仪器设备单次维修费超出该设备价格的50%时,可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化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化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1 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等。 2 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3 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4 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5 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马弗炉使用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先进行烘炉,温度200~600℃,时间约4小时。 2.使用时炉膛温度不得超过最高炉温,也不要长时间工作在额定温度以上。 3.工作环境条件为:温度0~50℃,相对湿度<80%,无导电尘埃,无易燃易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4.为确保使用安全,必须加装地线,并良好接地。 5.使用时炉门要轻关轻开,以防损坏机件。 6.在炉膛内放取样品时,应先关断电源,并轻拿轻放,以保证安全和避免损坏炉膛。 7.为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和保证安全,在设备使用结束之后要及时从炉膛内取出样品,退出加热并关掉电源。 3.工作环境要求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8. .保持炉膛清洁,要求每班在下班前清理一遍,放样品时应谨慎,以防碰坏硅碳棒。 9.电炉切断电源,停炉之前应将“电流调节”置零。保护可控硅。10.更换硅碳棒时要特别小心,因碳棒易碎。 11.就是功率的调节不能太大,应在额定功率范围以内,一般不能超过6KW或4Kw;电流不能超过额定电流,一般不超过20A,如果电流超过量程时应马上关电源;如果是自动控温炉的话,调节F值不易太大,一般不超过60%。 12. 注意防护高温对人体的辐射。 13熟悉高温装置的使用方法,并细心地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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