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按需施教,灵活多样,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教育,以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岗位,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培训工作的分工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实施,党委干部部负责中层干部的培训,安监部负责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综合管理部负责爆破技术人员的培训,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本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培训。

第五条员工培训包括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所进行的一切培训、教育。

第六条各单位(部室)要针对员工的自身素质,根据岗位需要,认真做好培训计划,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根据各单位(部室)的实际需求及企业

的发展需要制定公司的培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复后组织实施。各单位(部室)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第七条员工培训期间待遇

按《薪酬管理办法》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单位签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第八条学历教育

1、员工参加各类院校学习和自学考试,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学业结束后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其本人的学生档案、学历证书和从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打印件,报集团公司认证后,公司承认其学历。

2、学员个人交纳的书费及使用的教材、参考资料、工具书、绘图仪器、计算器等费用一律自理。

第九条岗位培训

1、培训范围:岗位培训是指企业为满足本企业经营工作需要,进行人力资源教育,公费选送或组织员工的培训与教育,包括岗位培训和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适应性培训等。

2、培训项目的审批

(1)各单位(部室)组织员工进行培训,须将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地点、时间、培训对象、目标及所需费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各单位(部室)参加上级或业务系统组织的培训,无论培训通知来源何处,受培训人员,均需送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分

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否则公司不报销任何培训费用。非本公司经营业务和管理专业所需的培训内容,不予审批。

3、送外培训人员的选派

(1)受培训人员必须按照选送条件,择优选派。需送思想素质好,敬业精神强,专业对口,身体健康,有发展潜质的骨干作为送培人选。

(2)公司部室、各单位副职以上人员送外培训报总经理批准,其他员工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上级和公司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者,其培训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工资及应发奖金)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和签字后,各单位才能予以报销和发放。

5、培训协议的签订

培训前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服务期限为1~8年,有违约行为,按协议规定支付违约金。

6、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中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基层管理者,对在职人员各单位要加强培训,使他们了解与公司内部各级关系,即“与上级是辅助上级的关系,与下级是指导协调监督下属的关系,与各部门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基本责任是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向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

指导员工工作;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等职责。应具备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7、普通员工的培训

目标是提高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改进员工工作表现,提高员工技术等级,减少意外,加强安全工作意识,改善工作态度,培养节约能源的习惯,对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教育培训,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各单位对普通员工每年不少于32小时的培训时间,采取脱产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实地工作培训和课堂授课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教师聘请专家或所在单位领导担任,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的技术工人配合教学。培训结束进行总结,检查是否达到原定目标,同时做好培训前、培训期间及培训后工作能力的记录,员工进步情形的有关记录,对员工所获知识和技能予以评定。

8、岗前培训

目标是要使新进员工了解本公司概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员工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创业史,公司业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所担任技术业务工作情况和技术业务知识等。培训分三个部分:公司培训、项目部(工程部)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公司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机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安全生产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项目部(单位)培训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业务的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安排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从而使其能够达到工作目标。

9、培训的管理与考核

(1)受培训人员应努力完成学习计划,达到培训目标。

(2)培训期间,学员要自觉遵纪守法,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送外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学校成绩单、培训总结、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在职培训,如无故不参加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扣发相应工资、并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5)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如因个人原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足40小时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其当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称外语、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考试考核员工经公司批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试,需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所用的报名费、考务费及考试用书费、辅导教材费自理。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如一级建造师考试),取

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可凭执业资格证书和费用发票报销考务费、教材费。

第十一条员工业余学习

1、本人申请,用人单位(部门)同意,并经公司领导批准,自费参加全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前需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脱产学习协议》。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各项工资及其他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未经公司批准及未与公司签订《脱产学习协议》的,解除其劳动合同。

2、本人申请,用人单位(部门)同意,并经公司领导批准,自费参加业余学习的,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公司给予期末考试的时间,除此之外所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

3、员工参加业余学习的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公司和员工的责任、义务

1、凡经公司批准外出培训学习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在单位的一定服务期限。

2、由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向员工提供专项培训的,公司在培训协议中与员工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为:培训金额3000元及以下的,应约定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培训金额5000元—8000元的,应约定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培训金额超过8000元的,应约定不少于8年的服务期。如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员工可不必继续履行剩余的服务期。

3、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

同,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公司所支付的由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总额,按照员工在培训结束后的服务年限递减。

4、凡经批准自费学习的员工,必须与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公司与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