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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白酒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总体流程及时限要求见移交资料《行政许可工作资料》内流程图。各流程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收资料

1、根据企业申报类型,检查资料是否齐备,如不需申报、不属于省级受理范围或关键资料不齐(如迁址企业无省经信委证明函,迁址企业生产许可证过期且无对方省食药局证明,申请书未填写等),告知企业补齐,作退回处理。

2、资料齐备的,填写《行政许可事项资料签收单》,申请人签字。

3、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流转表》。

4、填写《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

二、资料审查

(一)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主要有变更申请表、场地使用证明、设备使用证明、省经信委证明、工商证明、当地监管(县药(质)监)部门证明、变更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迁出地省级药(质)监部门证明、迁出地工商证明,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证明,整改报告及委托检验协议。所有证明、证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

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证等应核对原件并由和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A:变更申请表(两份原件):企业名称填写现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填写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现证书编号,与证书核对一致;申请变更项目:按证书项目名称填写,如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等;变更后情况概述填写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企业名称变更填写为:“企业名称由××变更为××,其余生产地址、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涉及地址变化的,变更后地址与省经信委证明一致。

B: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可以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由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如企业土地证或房产证抵押,由抵押单位加盖公章。注意核对证书中产权人名称和地址,如与申报不一致,应提供相应证明。

C:设备使用证明(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或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外省迁入企业或新发证企业应提供设备购置收据、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名称、型号、数量要与申请书中生产设备一览表和检测设备一览表一致。换证企业提供承诺书并附设备清单,设备清单与申请书中生产设备一览表和检测设备一览表一致,承诺书及清单均加盖企业公章。

D: 省经信委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发生兼

并、重组、改制、收购、迁址等,应提供省经信委证明,证明应通过邮寄等形式,一般不由企业转送,收到证明登记企业名称、文件号等信息并在原件上签字以便与企业提交文件区别,企业申报时换入申请资料,将企业提交的证明原件退还企业,如企业送达应与省经信委产业处联系核对。(省经信委产业处:周中强6820642)

E:注册地工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外省迁入企业:证明中按时间顺序说明企业成立、兼并、名称变更等事项,以及有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情况。换证企业:证明中说明企业至证书发证之日(最后一次换发证)后,有无变更登记事项,有无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等事项,以及有关手续办理情况。如有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等情况,证明中事项应与省经信委证明中一致,注意核对企业名称、地址、编号等信息。部分县工商局由于管理问题不能出具相应证明的,企业可提供工商登记查询信息表,加盖工商部门查询印章。

F:当地监管(县药(质)监)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当地监管部门证明在两种情况提供,一是企业换证时证书已过期,应提供当地监管部门提供的停产证明。二是在企业只有名称变更,其他不变时,由于不进行现场核查,提供当地监管部门提供的证明,说明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及生产地址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

G:变更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不用核对原件签字,但要注意核对名称、注册号等是否与出具证明一致。尤其是对企业声称只是名称变更其他未变的,应核对前后注册号、经济性质等内容,如有变化可能存在改制、股权变化等情形的,应提供省经信委符合产业政策证明文件,并要求企业提交申请书、质量手册等,安排现场审查和发证检验。(省工商注册局付局长:5828720;仁怀市工商局注册科电话0852-*******)

H:变更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涉及名称变更必须提供,外省兼并迁入企业可不提供。

I: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均可,两份一致。

J:迁出地省级药(质)监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外省兼并迁入企业必须提供该证明,证明中必须具备几个要素,一是企业名称、证号等基本情况,二是兼并情况(时间、企业名称与省经信委证明一致),三是同意企业迁出并办理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四是原企业已停产,生产设备以撤除;五是如企业证书快过期(在到期前不能获新证)或者证书已经过期,需说明暂不注销生产许可证,待我省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函告后再注销。该证明必须加盖省局印章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部门章无效,如有疑问应与对方药(质)监局核实。

K: 迁出地工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迁出地工商证明应说明兼并事项和原营业执照已注销,如企业保留原营业执照或还有其他生产许可事项,应说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并同时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单位印章。也可以提供注销登记通知书,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可提供工商登记查询情况,加盖工商查询章。

L: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说明企业兼并搬迁事项和生产地址等情况,内容与省经信委证明一致,说明同意企业迁入该地址组织生产。

M:整改报告。企业不予许可后重新申报,应提交整改报告,核对企业不合格情况,整改措施应客观有效。

N:委托检验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出厂检验*号项目委托检验协议,按现行标准一般为铅和氰化物。注意核对产品每种香型至少一个样品(是否满足产品出厂检验要求由审查组现场确认),委托检验到期时间应覆盖换证后有效期,并核对企业名称,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装订顺序:按以上证明顺序装订,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申请书及附件

申请书注意企业是否改变原表格式、增加或删除栏目,是否填写完整。

A:申请书封面。

单元名称应按细则要求格式和顺序,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不能颠倒。生产地址无变更的与原证书一致,变更的与省经信委证明及国土证明一致,可在省经信委证明和国土证明地址前增加省或市级区划名称,如增加贵州省遵义市,如省经信委证明不够细化,而国土局证明更明晰也可以增加细化地址,但是主体不能变,如省经信委证明为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国土局证明为茅台镇上坪村高干子组,生产地址可以写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高干子组。申请时间为企业递交申请书时间。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B:申请人陈述。注意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核对签字人是否法定代表人。

C:基本情况表。基本条件汇总中企业名称、三个证照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经济性质要与证照核对一致。

食品情况栏目每一份补正告知书均提示“在“申证单元及食品品种明细”栏中填报全部产品品种(如赖锦初酒、××酒)、香型(酱香、浓香、××香),注明固态法、半固态法或液态法。不需填写酒精度、规格、等级。在“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或企业标准”栏中填相应的标准,标准名称要填全,并列出检验项目。申报产品应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并在申报许可范围内。”

浓香、酱香标准项目均为:感官、标签、净含量、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己酸乙酯、酒精度、铅、氰化物。其他香型按查执行标准。

D:法人治理结构及机构图。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责是否填写,不填职务,机构图中大型企业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

F: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表。注意一个生产地址只能有一行,地址与封面一致,证明材料栏与实际提供证明一致,并写全称,如“国土局证明”应要求改为“仁怀市国土局证明”。

G:生产设备一览表。一是按细则分类并按工艺顺序填写,分六类:原料粉碎设备(如粉碎机)、蒸馏设备(如酒甑)、发酵设备(如窖坑,制曲设备归入该类,窖坑规格标长*宽*深)、储酒设备(如酒罐、酒坛)、勾兑设备(如勾兑罐(2个以上)、防爆泵、过滤器、水处理设备)、灌装设备(如洗瓶机、灌装机、日期标注设备)。二是如有两个生产地址,按不同地址分别制表,注明地址。

H:检测设备一览表。细则规定的7项设备必须填写,注意精度等级单位填写规范,(气相色谱仪:X10-11g/s,干燥箱和水浴锅为。C,分析天平为0.1mg,酒精计为0.1%vol,分光光度计为nm,比色管不填),气相色谱仪、分析天平为、酒精计、分光光度计为强检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

I:人员一览表。必须有相关专业人员(职称和专业有食品相关即可)、化验员及管理人员,中专以上必须填专业,职称栏按职称证填写,不能填专业或职务等。

J:制度文本清单。与质量手册对应,文本编号填全,不

能改动表格格式。

K: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副本,经营范围有白酒生产,按期年检并在有效期。组织机构代码按期年检,并在有效期。法人代表身份证应是二代证,在有效期。

L:平面图。环境平面图应将四周环境标注全,总平面图和各功能间能布局图一一对应,应包括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勾兑车间、包材库、洗瓶间、更衣间、灌装车间、成品库、化验室。各功能间布局图不在同一楼层的分楼层制作,注明楼层,标注面积尺寸参数及设备摆放。

M:工艺流程图。不同香型不同工艺分开制作,应标注关键控制点及其参数设备。

装订顺序:按上述顺序装订,证照签名核对的一份存档。

3、原证书

证书正、副本应交回存档,如遗失应在省级报刊声明作废,作废声明中必须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和有效期等要素。省外收购迁址企业,如原证书已交当地省局,应由当地省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说明与原件一致。

4、质量管理手册。只需一份存档。

三、补正告知

收取资料后在规定时限内(自收资料5个工作日),按前述要求审查资料完整性、正确性,制作《食品生产许可资

料审查情况》,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打印《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并盖章,补正告知书编号在补正告知书登记本(移交档案中行政许可工作资料)中记录并顺序编号,送达后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或签字。

四、受理

企业资料按补正告知书要求补正完毕后,装订两份,原件存档的应在封面作记号。打印《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两份,受理决定书编号在受理决定书登记本(移交档案中行政许可工作资料)中记录并顺序编号,部分负责人签字后盖章,送达后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或签字。

五、安排现场审核

1. 抽取评审组成员。给企业所在质监局食品科、审查组长、组员所在单位发《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安排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2. 给组长准备资料:

附件4《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工作计划表》1份,附表6《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1份,附件5《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2份(1份交企业,1份请企业签字确认后交回),封条(每一个标准准备2张),《关

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安排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1份,申请书2本,委检协议1份(复印件),《质量手册》1本,封条和申请书封面(有企业所在地址)盖许可专用章。

3. 评审完毕,组长交回审查材料,按《食品生产许可案卷卷内目录》装订成册,原件装订和复印件各1。报相关领导审查。

评审资料审查项:申请书上企业地址和营业执照,生产设备生产日期和购置日期要符合逻辑,检测设备精度、测量范围、单位、检定日期,人员学历、专业,委检协议覆盖企业产品种类,评审员证号、评审日期,评审记录、汇总表评及审结论,抽样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六、资料汇总审批

同普通食品

七、证书打印

同普通食品

八、不予许可

同普通食品

九、外省迁入企业向对方省局发告知函。

十、返给市州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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