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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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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的特有规范是 ( C )

A.程序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冲突规范 D.抵触规范2.国际私法的最早成文法是( B )

A.法国民法典 B.巴伐利亚法典 C.法例 D.德国民法施行法3.达让特莱是法国( C )的贵族。

A.巴黎上层社会 B.有爵位 C.布列塔尼省 D.有封地

4.对“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产生重大影响的是( C )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C.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D.库克的“本地法说”

5.在中国的( B )代,就有了对涉外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冲突规范。

A.汉 B.唐 C.宋 D.明

6.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取( B )认可程序。

A.一般 B.特别 C.相互 D.分别

7.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 B )

A.允许保留中国国籍 B.可以放弃外国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

C.必须放弃外国国籍 D.当然保留中国国籍

8.在法人的国籍问题上,英美主张的是( D )

A.成员国籍主义 B.住所地主义 C.准据法主义 D.设立地主义9.“婚姻缔结地法”这一系属属于( D )系属公式。

A.属人法 B.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C.与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行为地法

10.在以前,大陆法系国家把时效识别为实体法问题,在涉外民事案件中适用( D ) A.实体法B.特别法 C.程序法D.准据法

11.世界上唯一采用“二重反主义”的国家是( C )

A.美国B.法国 C.英国D.德国

12.盖西尼主张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的( A )

A.基本原则之一B.唯一原则 C.例外D.精神内核13.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其在内国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必须( D ) A.选择适用其属人法或内国法 B.选择适用外国法人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C.适用内国法 D.重叠适用其本国法和内国法

14.外国法人在所在国因侵害当地国家利益而被内国取缔时,其财产的处理按( B ) A.该外国法人之属人法 B.内国法

C.该外国法人的注册地国法 D.该外国法人章程之规定的准据法

15.根据我国法律,保险合同适用( D )

A.被保险人本国法 B.投保人本国法

C.保险合同签订地法 D.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16.1968年《关于交通事故法律适用的公约》中规定:交通事故的准据法为( D ) A.司机的属人法 B.车辆的旗国法

C.责任人的属人法 D.事故发生地国法

17.最早提出“侵权自体法”学说的是( C )

A.库克 B.杜摩兰 C.莫里斯 D.戴赛

18.美国在解决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时,一般采用( B )原则。

A.当事人本国法 B.婚姻举行地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意思自治19.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D )

A.被收养人本国法 B.法院地法 C.收养人本国法 D.收养成立地法20.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D )

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D.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21.我国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中之“住所地”,是指( C ) A.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 B.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

C.被继承人生前惯常居所地 D.被继承人生前居所地

22.国家对无人继承财产有继承权,国家可以特殊继承人或最后继承人的资格来继承无人继承财产,这种主张称为( A )

A.继承权主义 B.先占权主义 C.既得权说 D.特殊身份说23.商标权确立的原则不包括( C )

A.注册在先原则 B.使用在先原则 C.公告原则 D.折衷原则24.解决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原则里不包括( C )

A.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原则 B.“一国两制”原则

C.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D.促进和保障正常的区际民商事交往原则

25.以国籍作为确定内国管辖国际民事案件的标准,是( D )国家的实践。

A.大陆法系 B.英美法系 C.远东法系 D.拉丁法系

26.国际民事诉讼法不调整( A )

A.涉外民事案件应以哪一级法院作一审法院

B.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应适用特别的期间

C.对哪些涉外民事案件内国法院得行使审判管辖权

D.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发生什么样的效力

27.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途径之一是( D )

A.专属管辖 B.级别管理 C.特殊管辖 D.协议管辖

28.我国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D )

A.要求当事人直接起诉 B.发给执行令 C.按我国法院判决和执行

D.按我国民诉法规定先审查、再视具体情况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给执行令29.以下不属于=协助的行为是( A )

A.调解 B.送达诉讼文书 C.传讯证人 D.收集证据30.在我国,涉外民事案件的送达,期限是公告之日起满( B ),即视为送达。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D.1个月

二、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 D )不能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

A.《联合销售合同公约》 B.《民法通则》

C.经国家明示或默示承认的国际惯例 D.学说

2.( A )认为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不是法律而是事实.

A.戴西 B.孟西尼 C.萨维尼 D.柯里

3.“涉外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这是一条( B )冲突规范.

A.单边

B.双边

C.重叠性

D.选择性

4.某外国法人的成员都是甲国人,该法人的经营活动在乙国,其住所在丙国并在丁国登记注册.我国视该外国法人为( D )国法人.

A.甲

B.乙

C.丙

D.丁

5.甲国既采用反致也采用转致.适用两者的结果( C ).

A.相同,都以甲国实体法为准据法

B.相同,都以第三国实体法为准据法

C.不同,适用前者时指向甲国实体法,适用后者时指向第三国实体法

D.不同,适用前者时指向第三国实体法,适用后者时指向甲国实体法

6.我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合同纠纷时发现合同中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当事人双方事后也没有就此合同的法律适用形成共识.受理该案的法官可以( B ).

A.适用利益分析说

B.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法律

C.公正需要说

D.适用卖方选择的法律

7.“动产附骨”是指对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适用( B )

A.法院地法

B.所有人或占有人住所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8.( C ),我国成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正式成员国.

A.1958年

B.1970年

C.1987年

D.1991年

9.国际私法上引起对法律规避问题开始深入研究的案件是( B ).

A.贝科克小姐诉杰克逊案

B.鲍富莱蒙案

C.安里斯案

D.福果案

10.定居英国的美籍法国裔当事人路易在华要求与中国女子章某某结婚,我国法院应( A ).

A.适用中国法

B.适用英国法

C.适用法国法

D.对该中国女子适用中国法,对路易适用美国法

11.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 A )处理此案.

A.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

D.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

12.定居A国的无国籍人卡夫被定居B国的苏珊(拥有C国国籍)诉于我国法院.关于卡夫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依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适用( C )加以解决.

A.卡夫与苏珊共同选择的法律

B.B国法

C.A国法

D.C国法

13.20岁的甲国人斯特朗在我国一家鞋匠铺订做了一双皮鞋并支付了定金.后斯特朗以甲国法规定的成年年龄是23岁为由,主张其订购合同无效.鞋匠铺老板起诉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主张合同有效.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受诉法院应当( B ).

A.认定斯特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认定斯特朗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C.认定斯特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适用第三国法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14.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法老号”货轮自英国起航,拟驶往新西兰.在航行途中,该货轮德国籍船东乔治与希腊籍商人罗西就货轮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按照各国在此类问题上较普遍的主张,此案应适用( A ).

A.巴拿马法

B.英国法

C.希腊法

D.新西兰法

15.甲国人安德森定居我国.关于其的监护的设立,应当适用( B )法.

A.甲国

B.中国

C.安德森父亲的本国法

D.安德森母亲的本国法

16.在英国登记的某架客机飞临俄罗斯上空时,机上西班牙人甲将西班牙人乙打伤.飞机在韩国降落.按照各国较普遍的主张,对此案应适用( D ).

A.西班牙法

B.韩国法

C.俄罗斯法

D.英国法

17.定居B国的A国女子因和她的中国丈夫感情不合而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丈夫认为两人感

情并非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关于两人离婚实质要件的问题,我国法院适用(A)解决.

A.中国法律

B.A国法

C.B国法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8.中国人王立子和定居英国的葡萄牙人丽莎在西班牙结婚.现王立子在中国起诉离婚.关于王立子和丽莎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我国受诉法院应依据( C )实体法予以认定.

A.英国

B.中国

C.西班牙

D.葡萄牙

19.甲国人莫里斯去世后,因其遗产位于乙国,其养子比尔向乙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莫里斯的遗产.案件受理后,莫里斯的亲生子提出比尔并非父亲的养子.本案关于比尔是否莫里斯养子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属于( B ).

A.识别问题

B.先决问题

C.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D.法律规避问题

20.某学者认为一国法律原则上没有域外效力,但国家之间可以出于礼让而适用对方的法律.这位学者是(C).

A.萨维尼

B.孟西尼

C.胡伯

D.里斯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之争形成了:( BCD )

A.属地主义学派

B.二元论者

C.国内法学派

D.国际法学派

2.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包括:( ABCD )

A.一国给予邻国人的特别优惠

B.欧洲联盟内部关税优惠

C.北美自由贸易区关税优惠

D.边境地区运输方面的优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不动产的( ABCD )等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A.所有权

B.买卖

C.抵押

D.使用

4.海伦拥有甲、乙、丙三国国籍,她还在乙国拥有法定住所.如果我国法院需要确定海伦的本国法,可以作为其本国法的包括:( AD )

A.乙国法

B.丁国法

C.法院地法

D.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包括:( ACD )

A.当事人提供

B.人民法院依职权查明

C.中国法律专家提供

D.外国法律专家提供

三、判断题

(√)1.有人称区际私法为准国际私法.

(×)2.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所有权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

(√)3.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的“区别制”.

(√)4.甲国人和乙国人在他们签订的合同中没有选择合同准据法.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后,案件在丙国法院起诉.丙国如果承认默示选择,该受诉法院就应当推定当事人双方意欲选择的法律.

(√)5.德国人曼海姆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他可以委托德国律师,但被委托的德国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

(√)6.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概念是明确的,但公共秩序本身的概念则不甚明确. (√)7.我国坚持国家财产豁免原则,这一立场并不排除我国通过缔结或加入一些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国际条约,放弃一部分豁免权.

(×)8.物权法则适用范围的例外涵盖物权的内容.

(×)9.甲国法规定甲国做出的破产宣告具有域外效力.这种规定表明在涉外破产效力问题上,甲国采取属地破产主义.

(×)10.日本公司(甲方)和中国公司(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双方在中国合资建立

“华日”饭店,并选择英国法作为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的准据法.双方日后果然发生争议,但双方仍坚持适用英国法处理纠纷.我国受诉法院拒绝适用英国法.这一做法于法无据.

四、名词解释

1.合同准据法是指根据冲突规范的援引,用以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

2.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物所在地的法律,它普遍适用于涉外物权关系.

3.法律规避(Evasionoflaw)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新的或虚假连结点,以避开原来适用的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法律,从而适用了对其有利的另一种法律的行为.

4.属人法(Lex.Personalis)属人法是指与民事关系主体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它经常被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冲突.

5.行为地法(LexLociactus).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行为方式的法律冲突.

五。简答。

1.简述双重反致的过程

答:

双重反致为英国采取的制度。实践中分两种情况(1分):

1)英国冲突规范指向外国,该外国冲突规范指向英国,英国法官以英国法为准据法。

2)英国冲突规范指向外国,该外国冲突规范指向英国冲突规范,英国法官以该外国法为准据法。

2.简述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对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规定。

答: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3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案例分析

1.案例I

托尼和莱昂同为在中国任教的新西兰人。一天,两人在下公共汽车时托尼不慎将莱昂撞下车摔伤。莱昂在摔倒前撞倒了路过的美国人康恩。后者也受了伤。

莱昂和康恩分别向我国法院起诉托尼。

问:

(1)本案是否应直接适用我国民事实体规范中有关侵权行为的条款?为什么?

答:(1)本案不能直接适用我国民事实体规范。因为该两案不是纯国内民事侵权案,而是涉外侵权案。需要适用冲突规范。

(2)如果适用冲突规范并将两案分别审理,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准据法?为什么?

答:(2)莱昂诉托尼适用新西兰法或中国法。康恩诉托尼适用中国法。

(3)如果适用冲突规范并将两案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准据法?为什么?

答:适用中国法。

2.案例II

意大利人多那多尼在澳大利亚旅行时遇车祸死亡。死者生前在西班牙、葡萄牙先后设有法定住所。

其遗产包括:1)地处英国的一栋房屋,价值20万英镑;2)法国某公司的股票,价值30万英镑;3)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价值50万英镑。

死者未留遗嘱。死者的亲生子和养子因继承份额发生争议。养子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问:

本案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答:本案死者未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规定,法定继承,在英国的房产适用英国法。理由: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10 分)在中国和法国的存款及股票适用葡萄牙法。理由:《民法通则》规定,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上,我国主要采取下列哪一种做法( C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定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典或其他单行法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的规定冲突法规范

D.在民法典的加编中加以规定

2.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C )

A.库克

B.里斯

C.艾伦茨威格

D.凯弗斯

3.最早在国内法中规定国民待遇原则的是( C )

A.《德国民法典》

B.《日本民法典》

C.《法国民法典》

D.我国《民法通则》

4.在下列各种选择法律的方法中,要求直接就国际私法关系所涉及的国家的实体规范做出的选择的方法是( D )

A.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

B.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C.依当事人的自主意思决定法律的选择 D依利益分析或依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

5.美国学者柯里在其于1963年出版的《冲突法论文选》中提出了( C )

A.法律关系本座说

B.既得权说

C.利益分析说

D.本地法说

6.某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过了“法律地法—甲国法——乙国法——法院地法”这样的步骤.这种情况称( C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是否援用公共秩序保留主要是看该外国法的内容

B.是否援用公共秩序保留主要取决与外国法的适用结果

C.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上的内涵是一致的

D.公共秩序保留排除的对象为外国公法的适用

8.在立法上率先承认反致的是( C )

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1989年的《日本法例》

C.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1918年旧中国的《法律适用条例》

9.在讲到什么是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下面不准确的是( D )

A.这种关系的主题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B.这种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得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C. 这种关系的内容及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D.这种关系发生争议在外国而的争议的仲裁或诉讼必在内国进行

10.对不动产物权的行为方式,包括登记或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方式,一般只允许适用( C )

A.当事人属人法

B.法院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行为地法

11.所谓“动产附骨”的理论,指动产物权适用( D )

A.物质所在地法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住所地法

12.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A )

A.法院得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

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得意见(试行)》,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接点( A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用其居住地

C.是最后拥有的国籍

D.是住所

14.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D )

A.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B.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C.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D.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只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

15.《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者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C )

A.20年

B.50年

C.25年

D.15年

16.“合同自体法”是下列哪个国家的学者对国际私法所做出的一大贡献( C )

A.法国

B.美国

C.英国

D.荷兰

17.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C )

A.戚希尔

B.比尔

C.哈伯格

D.巴迪福

18.对于涉外动产租赁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一般情况下应适用( C )

A.动产所在地法

B.承租方住所地法

C.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D.受理法院地法

19.货物价格构成仅包括货物价和运费的价格的条件为( D )

A.FOB

B.CIF

C.CIF或CFR

D.C&F或CFR

20.凡是涉及货币本身的各种法律,诸如货币含金量、适用范围、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比率等,均受支配于( C )

A.法律关系中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B.法院地法律

C.货币所属国法律

D.依最密切关系原则确定的法律

21.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它确定某一合同是否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要求在不同国家有他们的( D )

A.国籍

B.住所

C.习惯住所

D.营业地

22.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对于涉外侵权行为,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 C )

A.应当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B.必须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C.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D.不能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

23.对于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一般主张应适用( A )

A.事物管理地法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24.兵役婚姻是指一国派往外国服役的士兵,在该国经一国授权的特定人员为他们举行结婚仪式而成立的婚姻,这种婚姻适用( A )

A.本国法

B.该外国法

C.第三国法

D.由授权的特定人员自由选择的法律

25.在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时,下列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

( D )

A.美国

B.英国

C.瑞士

D.日本

26.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5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 国和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行应适用来判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B )

A.A国法

B.B国法

C.C国法

D.D国法

27.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 B )确定

A.法院地法

B.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C.当事人自由约定

D.法院地法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28.在确定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问题上,起控制作用的是( D )

A.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B.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C.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

D.法院地法

29.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作用或支配作用的还是( A )

A.仲裁法

B.法院地法

C.合同缔约地法或履行地法

D.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30.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 D )

A.《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日内瓦议定书》

B.《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

C.《华盛顿公约》

D.《纽约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

31.下列系属公式指定适用属人法的有(BCDE )

A.婚姻缔结地法

B.国籍国法

C.住所地法

D.习惯居所地法

E.船旗国法

32.构成法律的规避的要件有( ABCE )

A.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适用某种法律的敌意

B.规避的对象为强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C.规避的方式为故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接点

D.必须是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

E.当事人适用有利于自己的法律的目的已达到

33.在我国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涉外合同事宜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ABCD )

A.根据我国国际私法的规定,某个涉外合同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中国法律没有解决有关涉外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无有关规定

D.适用国际惯例不得损害我国社会的公共利益

E.该国际惯例是我国立法机构承认的

34.国际许可证协议是指在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其中一方必须支付费用,从而有权使用另一方的( AB )

A.专利或专有技术

B.商标

C.版权

D.技术设备和厂房

E.商业秘密

35.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BCDE )

A.案件应由哪一级法院作一审法院

B.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应适用特别的期间

C.对哪些审理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

D.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E.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什么叫准据法?列举七种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答: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包括:

1、属人法;

2、物之所在地法;

3、行为地法;

4、法院地法;

5、旗国法;

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7、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37.简述法人国籍的确定。

答:法人国籍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在现实国际生活中,既有在内国设立而在外国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也有在外国设立而在内国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既有集许多不同国籍的人的资本而设立的法人,又有其营业范围及于数国的法人。对于如何确定一个法人的国籍,国际上并无一致的做法。各国及其学者主要有如下几种不同的主张:1.成员国籍主义,或称资本控制主义。2.设立地主义,或称成立地主义或登记地主义。3.住所地主义。4.准据法主义。 5.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

38.对外国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此问题有何规定?

答:。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了这种做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事,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以协助提供。

39.简述关于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应适用的法律的几种主要学说与实践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

答:(1)依婚姻缔结地法;(2)适用当事人属人法;(3)采用混合制,即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兼菜当事人住所地法或本国法(或者相反)。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它既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也适用于在国外缔结的涉外婚姻,但它是一条不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仅适用于主题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的涉外婚姻。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加入1958年《纽约规定》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该公约的通知中所作的重要规定。

答:(1)我国作了两项保留,一为我国只在互惠的基础上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该公约;二为我国只对依我国法律认为属于契约和非契约性商事争议适用该公约。(2)最高人民法院在《通知》中指出,所谓契约性和非器乐性商事争议包括由于合同、侵权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争议。它还指出:根据1985年公约,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做出仲裁裁决,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其申请应由被执行人的住所或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并审查,在不存在公约所规定的排除条件时,应当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依照《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应当裁定驳回其申请,拒绝承认和执行。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应当仅限于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做出的裁决。

五、案例分析题

41.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

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

问:(1)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答:布莱克签定合同的行为能力应依中国法来认定,有关商务活动的当事人如依其属人法为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布莱克签订合同的地点在中国,他已满19岁,虽依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但依行为地中国法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

答:该合同约定的准据法无效,依照我国法律,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允许采用意思自治原则,必须适用中国的法律。

42.中国公民李某、张某与韩国人金某合著一本有关内科的医学者作,由中国某科技出版社用中文出版,合著了3人的姓名。后来,张某与李某该书责成英文,由中国某出版社转让给英国某出版社在英国出版。张某、李某在将书稿给中国国内出版社时,在书稿上未署韩国作者金某的姓名。出版社由于疏忽也未提出异议,就在英国出版发行。该书英文版在英国出版以后,没韩国作者金某的名字。金某遂来中国状告科技出版社侵权。

问:(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金某是否有著作权?

答:韩国金某参加了作品的创作,并在作品的中文版署名,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1条的规定享有著作权。

(2)金某是韩国人,假定中国法院因其作品在中国境内发表而给予某国民待遇,使其取得著作权,这和我国所参加的《保护文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的“以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是否相矛盾?

答:《保护文艺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只要作者具有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籍或作品首先在公约成员国境内发表,即受成员的保护,本案中,即使假定韩国不是公约的成员国,但金某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我国也应该其国民待遇,这和公约的规定并不矛盾。

案例:

1.1997年8月,法国商人比尔从武汉市某大酒店打的到火车站。车到站后,比尔将一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司机凌某发现皮包后,寻找失主,未果。比尔丢包后,在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晚报》上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第二天,凌某将皮包送还比尔。比尔兑现承诺,付了酬金。

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范女士向武汉市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凌某。公管处通知凌某到公管处说明情况。凌某承认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经过"。3月10日,凌某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凌某上岗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凌某感到委屈,遂向武汉市汉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管处返还酬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问:

1)本案中的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

答:比尔乘坐出租汽车,与凌某构成涉外运输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

比尔发布悬赏广告,凌某归还皮包,这构成悬赏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凌某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交出酬金,比尔索要酬金构成不当得利。这一法律关系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

2.美国籍人爱默生根据来到中国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女教师田某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爱默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爱默生任教期满,准备回国。爱默生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美国籍教师或委托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在本案中,爱默生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做法是否正当,为什么?

答:爱默生的做法是正当的。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

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

3.中国公民钱某,1992年到日本留学。1995年回国前夕,在上班途中,被运货卡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的妻子利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钱某弟弟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500万日元。

回过后,为遗产分配一事,利某与钱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钱某的家人以利某及其女为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钱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

钱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李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李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

4.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答: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6.中国公民夏某(男)与中国公民冯某(女)1997年在沈阳结婚。婚后夏某自费到加拿大留学,200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美国纽约州一家公司找到工作。2002年8月,夏某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纽约州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夏某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冯某。冯某在

经过一番咨询后,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在纽约州法院已经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

答:纽约州法院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仍可以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7.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

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国际私法第二次作业作业标准答案

国际私法第二次作业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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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作业(二) 2010年秋法学本科; 李雪学号:1013001265022 一、名词解释 1、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成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2、平行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 3、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国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判决一样,对外国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4、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5、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6、法律域外效力: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该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个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7、准据法:是指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8、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领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二、简述题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1)涉外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2)广泛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关联的人身关系,调整范围广泛。(3)国际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 2、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如下: (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国际私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率的提高,使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 (3)一目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境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窜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  (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一国不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不允许外国人在内国事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外国人就不能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就不会产生涉及外国法适用的民事法律冲突。 3、简述政府利益分析说。 提出政府利益说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学教授布雷纳德柯里。他在1963年出版的《冲突

国际私法作业一

作业1 (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 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岀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 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 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C )。 A .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D .国内法学 派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另U,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o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 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 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 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

国际私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2.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A. 区际法律冲突 B. 时际法律冲突 C. 人际法律冲突 D.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3.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4.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A.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 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 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5.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A. 识别 B. 司法协助 C. 法律援助 D. 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6.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范围 B. 系属

C. 连接点 D. 准据法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7. 凯弗斯提出了()。 A. 政府利益说 B. 最密切联系说 C. 国际礼让说 D. 结果选择说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8. 识别的对象是()。 A. 客观事实 B. 冲突规范 C. 连接点 D. 系属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9.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永徽律》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0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一、不定向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 7.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私法作业一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国际私法w网上作业03任务_0004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3任务0004 (共20道试题,共40分。) 1.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 通常情况下,适用()。 L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 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fL丄.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2.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 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 中国法 3.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 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 B. CIF C. CFR D. FCA 4. 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 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A. 法国法律

B. 美国法律 C. 印度法律 D. 中国法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A. 船旗国法 B. 致害行为发生地法 C. 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6.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A. 过失责任制 “ B.推定过失责任制 L-—-C.无过失责任制 厂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7.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_C. 法院地法 2—D.出发地法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西南大学《国际私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论述题]名词解释:国际私法 参考答案: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2:[论述题]名词解释:涉外民商事关系 参考答案: 涉外民商事关系,又可称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其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民商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或者作为民商事关系的内容的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那些民商事关系。 3:[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 参考答案:B 4:[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BD 5:[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江南大学国际私法 大作业 题目及答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国际私法》 一、简答题: 1、简述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10分) 冲突规范有单边、双边、重叠适用、选择适用四种类型的冲突规范。而单边冲突规范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和双边冲突规范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系其中两种。二者有区别有联系。区别:双边,一般解决一个普遍性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且比较完备。单边,一般之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适用什么法律为准据法,通常留有立法余地需要承审司法机构补充。联系: 1、从内容上看,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都可分解为两个对立的单边冲突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因为“经常居住地法律”是一个需要推定的系属公式,所以,如果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美国,就适用美国法为准据法;如果在中国就依中国法律解决。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冲突规范。 2、反之,一个单边冲突规范,经过有权机构的解释,也可扩展为双边冲突规范。 2、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10分)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却是间接规范,只指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或地区)法律,故必须与被其指定的那一国家的实体法律规范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任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虽然它往往在诉讼中起帮助法官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作用,但它又不同于以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不包括一般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制裁”或“法律后果”部分。冲突规范这种特殊逻辑结构,并不意味着其结构上有何缺陷,而是由其仅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性所决定的。 3、我国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10分)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至于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作了明确规定。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4)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C 3、A 4、A 5、A 6、A 7、C 8、C 9、B10、A11、ABCD12、CD13、ACD14、ABD15、CD 16、ABCD17、ABD18、ABC19、BCD20、BD 二、简述题 1、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 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 2、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3、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 特点: (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 (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 三、论述题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四、课堂讨论报告 对反致制度我们是这样认识的。 传统国际私法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判决结果的一致性,特别是自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问世以来这,定一目标更为国际私法学者梦寐以求。各国冲突规范互不相同,彼此歧义:有的国家接受反致,有的国家不接受反致这就需要创造条件,以期达到不论案件在哪一个国家审理,都将适用同一实体规范,从而得到同一判决结果,承认反致,接受反致,就有可能实现判决结果一致性这一目标。 现代国际私法追求案件解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采用反致就能够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反致制度能够满足传统国际私法的要求,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排除和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反致制度,应予以肯定为宜。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反致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从某些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外国法为该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确立了我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的立场。 作业2 一、不定项选择题 1、C 2、D 3、A 4、D6、D7、D8、A9、B10、C11、B 12、D13、D14、D15、A16、B17、CD18、ABD19、ABCD 20、BCDE 二、简述题 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 (1)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 (2)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

【合同】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关键字】合同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学 交卷时间:2016-09-01 13:31:39 一、单选题 1、 (3分)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得分: 3 知识点: 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2、 (3分)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就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冲突规范

?D、重叠冲突规范 得分: 3 知识点: 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3、 (3分)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2年 得分: 3 知识点: 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4、 (3分)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就是 ?A、意思自治说 ?B、最密切联系说 ?C、自体法说 ?D、合同履行地说 得分: 3 知识点: 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5、 (3分)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_______法律。 ?A、德国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答案 第一次形成性考核综合练习 (第一章—第四章)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 A. 涉外合同 B. 涉外合同当事人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2.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 ( A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4.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A)。 A. 涉外合同 B. 涉外合同当事人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选择型冲突规范 D. 重叠型冲突规范 6.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7. ( C )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A. 18世纪末 B. 19世纪初 C. 19世纪末 D. 20世纪初 8.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 成文法 B. 判例法 C. 学说法 D. 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9. 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B )。 A. 域外效力 B. 属地效力 C. 属人效力 D. 境外效力 10.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11. ( D )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A. 胡伯 B. 伏特 C. 杜摩兰 D. 萨维尼 12. 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 1794年《普鲁士法典》 C. 1804年《法国民法典》 D. 1898年《日本法例》 13. 国际私法创立于( C )。 A. 法国 B. 英国 C. 意大利 D. 中国 14.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D )的规定。 A. 识别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15. 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春东财《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

2017秋17春东财《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12 道试卷,共48 分。) 1. 萨维尼所创设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是: A. 国际私法产生的标志性学说 B. 近代国际私法的标志性学说 C. 现代国际私法的标志性学说 D. 国际私法中最具价值的学说 正确答案: 2. 国际“礼让”说的创始人是: A. 萨维尼 B. 胡伯 C. 斯托雷 D. 巴塔路斯 正确答案: 3.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A. 国际民商事关系 B. 涉外民商事关系 C. 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D.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4. 国家财产享有豁免权的理论基础在于: A. 国家间良好的政治关系 B. 国家间经济利益的均衡 C. 国家主权平等 D. 国家力量对比均衡 正确答案: 5. 我国对需要进入我国境内从事涉外经营活动的外国法人予以认可时,采取的是: A. 条约认可方式 B. 一般认可方式 C. 概括认可方式 D. 特别认可方式 正确答案: 6. “意思自治”说的创始人是: A. 韦希特尔[德] B. 杜摩林[法] C. 巴丹[法] D. 巴迪福[法]

正确答案: 7. 在构成法律规避的诸多条件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条件是: A. 当事人有主观故意 B. 是通过有意制造新的连结点的行为完成的 C. 被规避的法律是内国或某一外国的强行法 D. 规避法律的目的已形成 正确答案: 8. 在《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中,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采取的是: A. 非常宽泛的态度 B. 非常严格的态度 C. 由当事人决定 D. 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 9. 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方面的法律冲突,现今国际社会中,已出现了许多变化,其中,最明显的是: A. 适用法院地法 B. 适用行为地法 C. 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D. 适用属人法与行为地法中确认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法 正确答案: 10. 意思自治说所主张的由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 A. 是可以由当事人一方选择决定法律 B. 由当事人双方选择决定法律 C. 由法院与当事人一起选择决定法律 D. 由当事人中的原告方选择决定法律 正确答案: 11. 国际私法所要研究和解决的法律冲突是指: A. 各国法律规定间的冲突 B. 各国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C. 一国内各法律间的冲突 D. 不同时期的法之间的冲突 正确答案: 12. 冲突规范对于解决法律冲突而言,其作用是: A. 直接的 B. 间接的 C. 根本的 D. 决定性的 正确答案: 东财《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

国际私法作业一

作业1(第1章~第3 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 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 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 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 .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 D .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 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 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 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

东师国际私法在线作业2 免费答案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V 1. 目前,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趋势的国际私法的特点是() A. 成文化 B. 系统化 C. 法典化 D. 统一化 标准答案:C 2. 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是() A. 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标准答案:A 3. 国际私法最早且最主要的渊源是()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条约 C. 国际惯例 D. 法学家的学说 标准答案:A 4.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的名称的学者是() A. 罗登堡 B. 福纳 C. 斯托雷 D. 巴托鲁斯 标准答案:C 5.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标准答案:D 6. 1902年《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此条冲突规范属于()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标准答案:C 7. 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无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有民事行为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 A. 中国法律 B. 该外国人的本国法 C. 该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D. 该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法

标准答案:A 8. 最早在国内立法中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 A. 《普鲁士法典》 B. 《巴伐利亚法典》 C. 《法国民法典》 D. 《西班牙民法典》 标准答案:B 9. 在一个国家有效而在另一个国家无效或解除的婚姻是() A. 事实婚姻 B. 领事婚姻 C. 非法婚姻 D. 跛脚婚姻 标准答案:D 10. 在国际私法性质上,被认为是“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 A. 萨维尼 B. 孟西尼 C. 沃尔夫 D. 凯尔逊 标准答案:C 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V 1. 仲裁协议的效力包括() A. 排除法院管辖权 B. 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C. 是决定仲裁实体法适用的依据 D. 是执行有关仲裁程序的依据 E.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标准答案:ABDE 2. 仲裁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 A.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法定代表人 B. 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C. 案情和争议的要点 D.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E. 申请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标准答案:ABCDE 3. 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禁治产宣告的适用法律有() A. 法院地法 B.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 被宣告人本国法 D. 被宣告人住所地法 E. 被宣告人本国法及法院地法 标准答案:ACE 4. 广义的反致包括() A. 反致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1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C.戴西 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3.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冲突法调整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5.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A.识别 6.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范围 7.凯弗斯提出了()。 D.结果选择说 8.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 9.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B.《永徽律》 10.()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11.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A.《巴伐利亚法典》 12.杜摩兰在()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B.《巴黎习惯法评述》 13.()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D.萨维尼 14.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1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 17.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A.涉外合同 18.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农大国际私法作业

国际私法_在线作业_1 一、单选题 1.(5分)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 A. 使用在先原则 ? B. 注册在先原则 ? C. 混合原则 ? D. 审查在先原则 2.(5分)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A. 福果继承案 ? B. 鲍富莱蒙离婚案 ? C.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3.(5分)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具有哪国国籍?() ? A. 具有三国国籍 ? B. 中国 ? C. 美国 ? D. 日本 4.(5分)下列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 ? A.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括由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

? B.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 C.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 ? D. 在我国,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则类推适用我国的有关法律 5.(5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 A. 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 B. 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 C. 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 D. 自动获得保护 6.(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 A.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 B. 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 C. 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 D. 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7.(5分)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 A. 韩国 ? B. 日本 ? C.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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