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法律问题探析

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法律问题探析

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法律问题探析摘要在我国各类劳资关系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了绝大多数企业中的雇佣行为,而《公务员法》则是调整国家公务员的人事行政关系的法律。但是,对于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其聘用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没有予以明确。

关键词事业单位聘用关系法律问题探析

作者简介:樊静玲,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206-02

一、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现行法律适用情况

2002年7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